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应尽快理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2000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人大《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事项的决定》及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琼府令[2000]第141号),《若干规定》将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地税机关,同时进一步明确征收机关和经办机构的职责任务。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省实施社会保险征收管理体制改革,总体上说效果是明显的,不仅扩大了征缴面和提高了征收率,而且大大增强了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意识,为我省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提高入库率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夯实了基础。你会在提案中关于调整税务征收机关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和理顺关系的建议,
我们将结合我省“小政府、大社会”体制运行效应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研究、探索,积极清除影响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为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2007年6月7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编办 曾令金 6537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