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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143号提案的答复
王仕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红岭水库规划设计要提高取水位解决屯昌县南部地区灌溉用水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红岭水库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末动工建设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列入水利部编制的《全国“十一五”大型水库建设规划》。我局于2006年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红岭水库项目建议书》,该《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2007年5月底完成并上报水利部审查,红岭水库项目即将进入履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阶段。
红岭水库工程属跨流域调水的水利工程,其规模及红岭灌区范围、灌区干渠系统走向的布置、渠首的取水高程等都是经过承担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论证和多方案的比较才确定的,灌区覆盖屯昌、文昌、琼海、定安、海口等市县,干渠系统的布置都考虑了灌区范围内各市县灌溉与供水的用水情况。灌区由总干从红岭水库取水,从总干末,分为西干渠、东干渠和高干渠3大灌溉系统,干渠总长187.66公里,其中西干渠的灌域主要在屯昌,干渠全长25.48分里,西干渠从总干渠渠末取水,渠首底高程122.00米。
您提出的“建议红岭水库规划设计的取水位要提高3.5至4.5米,便于西干补水给木色干渠,增加屯昌县的供水量”的方案是可以理解的,但该方案经论证不可行,请你理解和支持红岭水库的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下,屯昌县的水利建设事业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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