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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用足精力、下大决心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建议 洪大华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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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足精力、下大决心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建议 洪大华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34号的答复
   
    洪大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 “关于用足精力、下大决心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处理土地纠纷问题
    提案中关于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处领导机构,妥善解决土地纠纷,对土地纠纷案件要及时处理,不要采取“捂”的作法,及对处理土地纠纷无力,不依法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等建议,我们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截止2005年1月15日,已完成确权登记发证总面积4834.2万亩,占应确权土地总面积的 98.92%,同时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件6093宗、面积129.6万亩。2005年省政府办公厅下达了《关于下达全省2005—2006年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任务的通知》(琼府办函[2005]96号),要求两年内基本解决我省农村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把每一宗案件的办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做到每宗纠纷案件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并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能按期解决案件的,对纠纷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的,对排查不完全遗漏纠纷案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省、市县与乡镇三级调处工作队伍。2005年进一步加强了省土地纠纷调处办公室人员力量,同时结合国土环境资源系统的机构改革,重点抓好市县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构和乡镇国土所的建设,配备了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经过专业培训,使其成为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主力军。经过两年的努力,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共解决5280宗(占纠纷总宗数的86.7%)、面积85.8万亩(占纠纷总面积的66.2%)。2007年根据罗省长的指示,我厅把跨市县土地权属纠纷调处作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对于未解决的案件,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狠抓落实,争取今年全面解决。
    二、下一步加强土地纠纷调处的措施
    今后,我省将从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一)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是要把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日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查与考核。
    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与乡镇三级调处工作队伍。结合国土环境资源系统的机构改革,重点抓好市县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构和乡镇国土所的建设,配备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经过专业培训,使其成为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主力军。争取将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的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
    三是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完善机制、快速反应、安全处置、维护稳定、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与处置土地权属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体制和机制,逐步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稳定。
    (二)利用特区立法权,完善配套法规
    争取尽快出台《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通过该条例解决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实体问题,如证据不足时如何裁决、对不完善或不一致的证据如何采信、举证责任如何划分等;二是程序问题,如怎样认定和保持土地利用现状、如何保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等;三是纠纷调处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如各级政府之间权责如何划分、如何处理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意见不一致的问题等;四是如何把省委省政府解决土地权属纠纷问题的指导性原则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法律条文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立法工作和纠纷调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创新和突破,有效解决疑难问题,赋予乡镇政府较大的纠纷调处权限,为纠纷调处工作提供完备、系统、精准的法律依据。
    (三)狠抓基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一是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和村委会、村小组等村民组织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大局和稳定的坚强核心和战斗堡垒。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开展深入持久的普法教育,解剖土地权属纠纷典型案例,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管地、用地以及保护自身土地权益的能力。
    二是千方百计保证农民拥有足够的土地使用权,减轻土地资源需求紧张的压力。要努力探索各种途径解决农民的用地困难问题。其一是由政府出面组织、各部门积极配合,聘请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全面调查和评估我省土地资源配置问题,努力协调国有农场、林场及部队等单位将闲置空闲土地调整划转或低价承包给周边缺地农民使用。其二是由政府出资帮助缺地、少地的农民集体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土地有效使用面积,提高单位土地产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应向用地困难农民倾斜。其三是通过提供信息、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支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减轻农村土地资源的压力。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抄 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王文秀
    联系电话:6523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