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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取消我省农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检定收费项目,由政府拨付检定费用的建议 郑庭锦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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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我省农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检定收费项目,由政府拨付检定费用的建议 郑庭锦
郑庭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我省农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检定收费项目,由政府拨付检定费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您提出的问题如实反映了我省集贸市场内小型计量器具的管理状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您的建议很好,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省集贸市场内小型计量器具受检率低的现状,为做好我省集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厅将采纳您的建议,借鉴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的做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将集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列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门预算,对集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鉴于计量检定收费属于国家审批的收费项目,我省无权取消国家审批的项目,只能免收该项收费。因集贸市场内小型计量器具的检定费收费,已编入了2007年部门收支预算并已经省人大会批准, 2007年此项收费不免收。
    农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检定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要加大对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违规行为,提高我省集贸市场内小型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财政厅 王叶
    联系电话:68557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