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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海南聋哑儿康复教育的建议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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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B
   
    琼教提[2007]第28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海南聋哑儿康复教育的建议》收悉。你们对我省聋哑儿康复教育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今后如何做好聋哑儿康复教育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十分感谢贵委对海南特殊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起步较晚。建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全省广大特教工作者努力和社会各界人士大力关心支持下,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十五”期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积极实施《海南省特殊教育十五规划》,我省的特殊教育又有了一定的发展。目前我省共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学前康复教育已开班,高中职业教育已招生上课,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多种教学形式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格局。但是我省特殊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贵委在提案中所分析的问题很切合实际,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是教育部门的职责所在。因此,我们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以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要求。
    一、认真做好我省的“十一五”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目前我省的聋哑儿童的康复中心,正式挂牌,据了解只是省残联举办一个,还有省特殊教育学校一个学前聋哑康复班,的确太少了。我们正在规划要求海口、三亚、琼海、文昌等市县举办聋哑儿童少年学前康复班,以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入学需要。
    二、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政府要坚持“特教特办”,千方百计加大对特教的投入。给予特别的扶持措施和必要的经济保障,逐步建立起财政预算,提供全面保障机制。
    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捉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程度较高的特教队伍,对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至关重要。“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开拓他们的视野,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鼓励他们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四、多方协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助和帮助,需要社会的关心特教。今后,我们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的沟通,形成教育系统各方面对特殊教育关注、0倾斜和支持;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强同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各团体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特殊教育事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冯浩,电话:6534271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