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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城市拆迁应充分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 吴立煌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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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
    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吴立煌委员:
    您提出的《城市拆迁应当充分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务院2001年6月重新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与旧条例主要区别之一在于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而旧条例规定是以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我省今年立法计划已安排制定《海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条例》,其内容包括对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委托、服务以及估价结果异议鉴定等。关于我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尚未安排立法计划,我厅将采纳你的建议,积极向法制部门反映,尽快通过批准《实施细则》地方法规。
    二、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已于今年4月发出《关于开展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督察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拆迁房屋补偿价格评估、房屋拆迁裁决及强制拆迁、拆迁上访、拆迁档案等统计、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你所建议的检查内容均已列入督查提纲。目前各市、县已完成自查,我们将于近期组织对群众反映房屋拆迁管理问题较多的市、县进行重点督查。
    三、我厅已今年1月转发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并规定了拆迁裁决前须举行听证的拆迁项目和听证程序,以及设定裁决、强制拆迁报省建设厅备案管理的措施。我厅将在上述督查工作中对各市、县执行拆迁行政裁决程序情况进行督查。
    四、你的“收购一些半拉子,或建造一批中低价位中小型住宅,用于解决城市特困居民和旧城改造安置”的建议,海口市政府正在运作。我厅将在指导各市、县工作中予以建议。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