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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发展我省南药深开发的建议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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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我省南药深开发的建议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南药深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简述了海南的制药行业发展的过程、目前面临的困境,对全省南药资源作十分见地的分析。这个提案对推进我省中医药行业发展将发挥良好的启示作用。感谢贵委对发展我省制药工业的关注和支持。

二、我省医药工业“九五”、“十五”期间发展很快,已成为我省工业的支柱产业。对医药行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领导很重视,省委卫书记、原副省长刘琦等领导几个月前批示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同制订我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卫书记还批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到实地调研各地发展中药、生物药的成功作法和经验。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我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召开了省内制药行业和科研部门的专家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目前正在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编制我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在这个规划中,特别提出发展南药、生物药和海洋药物的条件和措施。这一规划近期完稿后就可上报省政府领导决策。

三、关于贵委在提案中建议:(1)加大政府投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纳入省财政预算问题,据了解,这笔资金由省科技厅管理,但是由于我省还是“吃饭财政”,资金很少,杯水车薪。(2)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我省已从工业发展资金中拿出一笔资金(每个市县500万元),帮助他们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平台,由于资金较少,很难大面积地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的医药企业解决资金缺口困难。况且目前这一担保机构在各市县还未建立健全,这方面的工作,政府正在加大促进力度。(3)关于帮助企业提高海南生物药品牌、规范南药种植和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GAP)等问题,政府只起指导和引导的作用,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企业,企业要与科研部门联合起来,推行种植—研发—加工的一条龙体系。品牌和产品的疗效、质量、信誉、服务和宣传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相信,海南的南药、生物药、海洋药,在开发创新的基础上,只要市场认可,是能够多创出几个品牌的。至于如何将医药科研成果转换成生产力问题,我们在规划上将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采取相应的措施。(4)建议政府建立南药专项资金问题,我们也将向省政府提出,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是必要和应该的。

 

 

 

二○○七年六月一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石廷保,联系电话:65318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