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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搞好海南水土保持,保障生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省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以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儋州市蚂蝗岭治理为主,兼顾文昌市宝陵河栋山沟、澄迈县黄龙岭、山口岭、海口市鸭程溪昌头河、东寨坡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五”期间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2.1平方公里,投资2667.4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700万元。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保水、保土、拦沙蓄水的作用,泥沙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产生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力度。
2002年9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颁布实施后,2006年9月,《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经省政府颁布实施,完善了我省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对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奠定了良好基础。
针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着市县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职责不明确、人员素质不高、监督管理乏力、水土保持“三同时”执行较差等诸多问题,2004年我局印发《海南省水务局关于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通知》, 2007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以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全面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工作,加强对造成水土流失项目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检查督察工作。
三、今后工作计划
提案的建议很符合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也是我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阶段,我省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我们将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刊登和播放反映水土保持的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宣传画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宣传,使水土保持逐步深入民心。
2、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一方面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省市县财政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投入资金治理水土流失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从预防入手,协调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同时加大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
4、加强水土保持技术及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邀请有关专家讲授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执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知识,提高了我省水土保持技术及管理人员水平,为我省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人:吴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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