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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海南省农产品现代化、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的再建议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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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南省农产品现代化、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的再建议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B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6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省农产品现代化、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的再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海口区位优势,在海口周围(最好背靠港口或火车站)建一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问题
    这个项目作为省政府计划建设的“海南第一物流中心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有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推进措施,并列入了政府部门“十一五”行业发展规划。
    海南第一物流中心项目,作为我省物流业开发的重点项目,原省发展计划厅已于2000年5月批准由“海南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投”)投资兴建,原省发展计划厅于2003年、省发展与改革厅于2004年分别批准同意“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上报的《关于报请批复海南第一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关于报请海南第一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在海口火车南站,占地面积500亩,年货物吞吐量300万吨,总建筑面积36.1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76亿元。该项目已列入海南省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省商务厅多次组织该项目招商引资、引导国内外大型投资企业参与项目合作等。近年来,“一投”先后组织完成了项目规划、土地征用、道路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但后因资金不足、企业内部机构调整等问题,项目处于暂停状态。最近调查了解,“一投”已计划于今年重新启动该项目,以自筹资金与寻求投资企业合作的方法实施建设。“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将加大该项目的推进力度,督促“一投”尽快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
    海口火车站物流中心的建设,将参照国内外先进的物流配送中心模式,达到功能多样化,包括加工、包装功能,冷藏储备功能,批发、零售功能,信息发布功能,预售、订货功能,展览、展示等功能。通过海口火车站物流中心的建立,整合海南物流资源,推进我省现代物流的发展。
    二、关于“在我省各个市县建立若干集货中心二级批发市场”的问题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省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承担着近70%的农产品流通任务。据调查统计,全省现有33家农产品批发市场,28家有固定交易设施,其中综合型批发市场6家,专业型批发市场22家,其余为季节性自发形成的有市无场的批发市场。2005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年交易额42.5亿元,年交易量305万吨,其中年交易额在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有10家。专业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的79%。初步形成了一批全国性和跨区域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与基地和内地市场密切结合的模式,即基地+产地批发市场+内地各大中城市销地市场。
    当前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职责不明确。目前,全省没有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归口主管部门。二是缺乏合理规划,存在有场无市、有市无场现象。三是交易方式陈旧,市场设施落后,交易功能不全。四是交易产品准入制度不太落实、安全难以保证。五是各地方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力度不够。
    最近,省商务厅、农业厅正抓紧制定海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十一五”规划,已明确“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从2006年起,培育并向国家商务部推荐4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全国双百市场工程”行列;新建和改造10家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海南省双十市场工程”项目。通过省和市县共同推动以及重点市场、重点企业示范带动,力争完成全省50%左右(约1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整合一批设施陈旧、使用效率低的批发市场。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达到网络布局合理、功能结构与国际接轨、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流通环节损耗大幅减少、流通成本明显降低。
    目前,我省将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全省物流特别是农产品流通网络的中心项目建设。如“海南第一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以该项目为全省农产品流通中心,辐射各市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价格联动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二是抓好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集散)市场建设。紧紧围绕我省的农业产业结构的发展,在瓜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产地如澄迈、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东方、乐东和儋州等经济较发达且交通便利的市县,建设一批服务于当地农产品生产、方便农民交售和集中交易的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集散)市场。三是大宗农产品网上现货批发市场建设。建立1—2家经营具有海南特色的大宗农产品如橡胶、胡椒、咖啡、食糖等产品的网上现货批发市场,目前重点是促进中橡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四是扩大我省农产品销地市场分销体系建设。围绕我省农产品在省外的销地目标,在巩固原有的运销、分销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展我省农产品销地市场分销体系,重点在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城市和东北、西北、华中等中心城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区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设立海南农产品批发专区,加大海南农产品对各省市和地区的辐射能力,不断扩大我省农产品在岛外市场的占有率。
    三、关于“批发市场交易式以拍卖为主”的问题
    农产品以拍卖期货形式进行交易在我省还没有先例,对此我厅专门对深圳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拍卖制形式及流程进行了专题调研,大体情况是该市场1997年6月28日正式开始,随即引进香港交易市场的管理模式,敲响了中国农产品拍卖的第一槌。在经营方式上采用国际通用的农产品现代交易方式。在拍卖方式上实行品种“三化”、“三公”的原则,即“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公开、公正、公平”。
    拍卖流程如下:
    进场卸货—理货—农药检测—承销商—委托拍卖—竞价成交拍卖—货算交割。
    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农产品交易拍卖制以来,经营状况一直处在亏损状态,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是有以下几种:
    1、拍卖法规不健全,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往往无法可依。
    2、传统交易根深蒂固,交易对象主要是市民,现用现买,无法参与拍卖。
    3、交易主体组织化不高,买卖比较单一。
    4、交易产品标准化不高。
    综上所述,深圳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经验,就其市场本身来讲也可排在全国农批市场的前列,这么一个成功的企业在实行农产品交易拍卖制方面仍然一筹莫展。对于我省目前还没有一家堪称具有以拍卖制为主的交易批发市场,在条件还不具备时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当前我省应结合本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在扩大功能,完善设施,加强管理,提高服务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性工作,待市场发育成熟后,再考察如何开展拍卖制和期货交易。
    四、关于“农产品一律实行安全检查,实行认证制度”的问题
    我省高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自2001年1月11日通过《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2003年10月政府颁发了《海南省饲料和饮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05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又颁发了《海南省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3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这些法规规章的颁布,对我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推进质量兴省打下了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已制订各项农业技术标准104项,其中种植业86项,畜牧12项、水产6项。全省126家企业的207个产品已被农业部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面积达到49.22万亩,年产量达47.59万吨,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也取得好成效,全省累计33家企业开发了60个绿色食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17家企业的27个产品,生产的绿色食品实物达14.74万吨,销售额达2.55亿元。
    五、关于“建立我省农产品交易法以及相关条例,实行交易准入制度”的问题
    一是目前我省还没有农产品拍卖交易市场,与《拍卖法》相配套的法规及政策暂时无法出台。二是市场准入制度正在逐步进行,比如2001年我省被农业部确认为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后,采取一切措施严把禽畜产品进岛关,严格控制岛外未经检疫和确认的禽畜产品流入岛内,对于引进岛内的禽畜种苗有着一整套的检疫检验程序。并于2003年8月1日开始实施禽畜产品准入制(全称准入产地目录制)。2006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商品准入、卫生要求、管理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标准要求,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三是对重点农贸市场严把产品入市检验关。对当日入市的产品首先进行检验,并留样封存、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场进行交易。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 张健,6539005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