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坚持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努力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的建议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9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0044提案的答复
琼教提〔2007〕5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0044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党《关于坚持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努力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政协提案0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族教育方针政策建议的答复
    2002年9月,省政府颁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十五”期间及至2010年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之后,省教育厅、省民宗厅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办好寄宿制民族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为少数民族市县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2004年底又先后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民族班办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为少数民族市县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提供教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加大教育扶弱力度,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配合中央和省政府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了民族地区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关于民族教育投入建议的答复
    (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2004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扶助工作,对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拨付免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并对少数民族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费。
    2006年中央下达我省免除杂费补助资金4951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14万元。该资金已与我省“两免一补’资金同步安排到享受西部政策的8个民族市县,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杂费,并提供了公用经费保障。
    2006年,全省乡镇以下学校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和城区(县镇以上)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都已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为少数民族与贫困市县的292,212名在校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总资金3687.8万元,占当年全省免费教科书经费的30.1%。;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47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生550元/年.生、小学生450元/年.生),受助学生达5940人,各市县对少数民族寄宿生还安排配套补助经费200元/年.生。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13万元,用于13个市县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学每年生均550元,小学每年生均450元),受助学生达5940人,各市县对少数民族寄宿生安排配套补助经费每年生均200元。
    2007年,我省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研究制定了各项配套政策文件,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实施范围、经费核拨标准、所需资金来源及资金分担原则、保障机制和配套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该方案确定的中央、省及市县的经费负担比例,统筹安排各项经费,严格按照比例落实省级资金,并要求各市县落实各项配套资金。
    (二)加大投入,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办学水平
    近年来,中央、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1.抓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从2004年至2007年,我省启动了“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并规划建设55所项目学校,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2006年我省农村寄宿制项目学校25个,建设资金2000万元,建设面积290万平方米。我们在编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规划时,本着深入研究、科学论证、统筹协调的原则,将中央专项资金投向11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其中8个是少数民族市县),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办学条件。目前,该项工程已经全部竣工,并已投入使用。
    2.多渠道增加民族地区教育经费投入。在教育经费投入专项资金安排、人力调配等方面,我们一直坚持适当向民族地区倾斜的作法。中央和省安排给民族市县专项经费总额、安排比例和平均安排数额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做到中央财政安排的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少数民族地区。国际组织教育贷款、海外和港澳台捐款的分配,也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如1997年启动的“世行贷款第四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贷款额度50万美元,省里配套近2900万元,在获贷款的8个市县中,民族市县占了5个。2006年,中央、省与市县财政共投入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68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用于少数民族市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部分为1167万元,对全省少数民族市县与贫困地区的中小学D级危房进行了全面改造,全部消除了中小学D级危房。
    在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扶持下,现在各民族市县的重点中学教建起了科学馆,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都有了钢筋水泥结构的教学楼。此外,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桌凳、体育器材和场地设施等配套建设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教学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三、关于民族教育教师队伍改革建议的答复
    (一)加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2005年我省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05〕5号)、《关于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校教职工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琼教〔2005〕9号)、《关于印发我省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教〔2005〕10号)、《关于印发我省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2005〕27号)、《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安置办法》(琼教师〔2005〕3号)等一系列文件。2007年,省教育厅即将下发《关于我省中小学全面实行岗位聘用制的通知》。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风险较大和财政支持不足的原因,只有部分市县分别实行了校长竞争上岗、结构工资二次分配等单项改革。2007年,我厅将成立推进中小学全面实行岗位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厅将依照“试点先行、把握节奏、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厅直属中学为试点推进此项改革,争取今年内依次完成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中学的岗位聘用制改革,2008年在全省铺开。我厅还计划开展调研,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抓好试点改革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稳妥推进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二)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我厅积极抓好市县培训机构基地建设,于2005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教育研训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琼教师〔2005〕27号)印发了《海南省县级培训机构基地建设标准》,促进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电教机构整合或合作。近年来,开展整合工作的市县现已过半。但关键问题在于多数市县由于财政困难和领导重视不够,政府投入不足,没有按照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导致许多市县培训机构面临严重困难。我厅正考虑通过加强督导评估等办法来促进解决这一问题。
    四、关于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及幼儿园教育建议的答复
    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是培养民族地区人才的重要载体。目前,民族地区每个市县都有自己的职业学校,五指山地区还有省工业学校、省民族技工学校,省二卫校和省通什农校等职业学校。就学学生95%来自民族地区的子女。近几年来,这些职业学校都在服务中求发展,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省工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并进入国有级重点职校的行列。这些学校的办学布局、结构、办学质量等方面已彰显其优势,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推广工作困难较大的局面将得到改观。
    近年来的工作力度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近年来,尤其今年,我们推进职教的各项制度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省政府投入3700万元启动10个市县职教中心建设,民族地区的东方、保亭、昌江、乐东、琼中等5个市县名列其中。各市县职校招生人数都在800人—1200人。办学规模正在扩大,各项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明年省政府将继续加强市县职校的建设,拟将五指山、陵水、白沙等市县列入建设范围,三亚市也投入2.4个亿建设市职业学校。这些学校的建成,不仅能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也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发展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使每个乡镇具有一所公办的骨干幼儿园,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目标。由于涉及到人员编制、财政拨款等问题,市县政府的落实情况很不理想。市县政府发展教育的主要精力放在了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并没有很好地关注和扶持农村地区的幼儿教育,个别市县甚至还想把县的幼儿园推向社会,在我厅的干涉下才作罢的。因此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一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应当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滞后,导致许多低龄儿童提前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挤占了教育资源,造成小学一年级留级率高,对幼儿教育是一个削弱,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也是不利的。
    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切实改进民族地区学校的德育工作建议的答复
    民族团结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我们已将其融入课程、课堂和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感谢贵党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冯浩,6534271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