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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海南实施“一国两制”经济政策的提案 唐阔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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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182号提案的答复
   
    唐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海南实施“一国两制”经济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在海南实施“一国两制”经济政策,是个很大胆的设想。海南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有义务更有责任先行先试一些适合本省省情的、更加灵活开放的经济政策,大胆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路子,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但由于实施“一国两制”经济政策,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要实现这个设想,要做许多深入的调研,包括可行性调研,可操作性调研等等。
    二、海南能否实行“一国两制”经济政策,决定权在中央。对这个问题可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条件成熟时,可向中央提出建议。
   
    联系单位:省发改厅体改处,联系人:陈可汉。
    联系电话:65333565
   
    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