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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尽快完成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整改配套工程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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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四届四次会议第0254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关于尽快完成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整改配套工程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问题
    目前,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是采取卫生填埋的方法处理。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焚烧三种方式。高温堆肥能够达到“资源化”的目的,但由于后续工艺复杂,目前还没有较为成熟的技术方法。焚烧工艺在“减量化”上可达到很明显的效果,但其投入资金巨大,运行费用高,考虑到目前财政的实际情况,我市没有采用这两项技术,但计划在第“十二五”计划中提出使用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不论垃圾处理使用何种方法,填埋都将作为最终的处理方式存在,虽然占用较多的土地资源,但一次性投入费用及运行费用较低,可以快速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爆炸性”增长问题,且可以完全做到无害化处理。
    二、垃圾渗透液处理问题
    垃圾渗透液处理工程于2003年竣工之后,由于工艺设计原因,经过一年的调试,出水未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目前对这部分垃圾渗透液,垃圾处理场将其拉回海口市进行处理。为彻底解决渗透液问题,我市于2005年立项,并将技改经费列入2006年计划。
    三、管理经费问题
    按照国家建设部的标准和要求,垃圾处理成本为40—60元/吨,但海口市财政拨给的经费为23元/吨,年缺口资金达500多万元,造成填埋作业机械不足,覆土不及时,垃圾暴露面较大,基础建设不够完善,如缺少监测井、沼气管、洗车台等。为改变这种局面,我市计划于2006年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拟定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计,我市每年可征收垃圾处理费1200万元。该笔经费基本能够满足目前我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费用。
    四、管理体制问题
    目前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管理体制为政府投资、政府管理。今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逐步完善环卫管理体制,我市计划于未来几年内,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对现有的垃圾处理场通过实行整体转让、经营权转让或者委托运营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及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到我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开发,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进一步促进我市环卫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