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管一管海口市繁华路段天桥上乱的问题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6-03-31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海口市 | 2006年8月3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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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四届四次会议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丁赛珠委员: 关于《管一管海口市繁华路段天桥上乱的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市政府很重视,已责成公安、城管、民政、工商部门研究办理,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天桥的管理。 一、针对部分天桥上由于摆地摊、乞讨、卖艺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秩序混乱,给犯罪分子抢劫过往天桥行人有机可乘的问题。市政府责成市城管部门牵头,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天桥上无证摊贩占道经营的行为予以取缔;民政部门对天桥上确实有困难需要救助的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对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它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较好地疏散了以上人员,使违法犯罪人员无处藏身,人行天桥管理有了根本好转。 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加大对天桥的监控力度,根据天桥上人流量大、成份复杂等特点,合理安排警力,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这一区域的治安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展开法制宣传攻势,大力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广大市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真正形成人行天桥治安“打、防、管、控”的格局,维护人行天桥的治安秩序。 此复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