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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设文明海口,对市内路牌、广告牌、地址牌、单位牌、居民居住门牌等进行一次大清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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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四届四次会议第0199号提案的答复

   
   
    曾宪云委员:
    《关于建设文明海口,对市内路牌、广告牌、地址牌、单位牌、居民居住门牌等进行一次大清理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提案市政府已责成市民政部门会同市文明办、城管部门研究办理。根据国家民政部、交通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精神,我市自2002年以来逐年分批在全市统一设置了国标路牌1085块、天桥牌31块、门牌16915块。区划调整后,又对原琼山市府城镇城区的路牌及门牌重新制作和安装,2005年又在一些道路设置了部分广告路牌。五年来,累计设置各类地名标志18000多块,对方便群众交往、服务经济建设、营造现代化城市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在创健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对广告牌、单位牌进行专项整治,共拆除单立杆广告12座,灯杆广告20个,拆除破损等不规范广告招牌2560块。但是,地名标志、广告牌设置后,人为破坏和盗窃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个别损坏、残缺不全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市容 ,给市民带来不便。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纳。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切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城市地名标志的管理权逐步移交给各区,发挥各区城市管理职能的作用,解决行政区划调整后地名标志“管不到、管不透、管不细”的问题。
    二、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上路巡查工作,发现地名标志受到损坏的及时清理拆除修补。
    三、责成城管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乱涂画、乱张贴、乱悬挂的通告》(海府〔2004〕20号)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将城市户外广告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严格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造型、数量、体积、高度和内容,以保持市容、市貌的美观和整洁。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