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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
关于对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的答复
牟光迅委员:
您的《关于推进我省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住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标准越来越高,做好农居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对保障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免受地震灾害破坏,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您的提议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提得也很及时。你及各位委员对农居抗震工作的关心,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在工作中称为“村镇建设防震减灾”。村镇建设防震减灾、抗风防灾、防洪减灾等防御灾害工作是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厅非常重视,在村镇建设管理中严格要求。自1993年国务院第116号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免费为各乡镇、中心村编制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在乡镇政府设村镇建设管理所、村镇建设助理员,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推动了我省村镇建设的合理、科学建设。2000年我厅分别制定下发了《海南省村镇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对村镇建筑的设计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筑要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提高村镇建筑防震减灾能力。为了加强对我省村镇建设的指导,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提高村镇工程抗震设防水平。自建省以来,我们多方筹措经费,三次组织村镇住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并将适合我省村镇建设的优秀方案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各村镇、农场使用,第二、三次还应村镇的要求,配套进行了建筑施工图设计,同时汇编成册,免费下发,指导村镇建筑施工。尤其是2005年组织的第三次村镇住宅建筑方案设计竞赛,共有83个方案入选,设计、汇编了5000多套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衫的《海南省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和《海南省村镇住宅建筑施工图集》,在全省村镇推广应用,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欢迎。经过多年的努力,在一定范围内提高了我省村镇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但是,对量大面广、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农村村庄住宅建筑的抗震防灾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同时,乡镇政府对农村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也不到位。早在1993年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厅曾会同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在乡镇政府设村镇建设管理所、村镇建设助理员,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但由于编制、经费等原因,只有少数市县乡镇得到落实。
目前,我省农村居民住宅建筑基本上处于百年不变,整体水平落后的状态,其原因方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问题,长期以来,乡镇政府、村委会没有将村庄规划建设作为重要事务来抓,村庄建设基本上没有进行规划和管理,处在自发状态;二是农民对住房建设具有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和旧习惯,因循守旧,认为祖先留传下的建房模式改不得,怕改变房屋形式,会触怒祖先,惊动鬼神,影响财丁兴旺等等;三是确实有农户经济条件比较差,无力建造质量高的房子;四是缺少农房建设技术人员。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庄的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筑的防风抗震问题亟待解决,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工作的建议非常重要。做好我省城震安全农居工程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努力。我厅将采纳你的建议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包括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工作在内的农村村庄建设工作的发展,提高农居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保证农村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与省法制办联系,将制定《海南省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列省政府2006年立法计划,对村庄的建设规划、宅基地管理、住宅建筑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产权管理等作为明确规定,建立起农村村庄合理、科学规划建设的长效机制。指导、监督市县政府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二、与省编办和省财政厅部门联系,落实在乡镇政府设村镇建设管理所、村镇建设助理员的编制、经费,切实解决乡镇政府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问题。建议将村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业绩列市、县、镇政府领导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以促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为民服务,送技术下乡活动,多方筹措经费,免费为各村庄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指导村庄科学合理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步。大力在村庄、集镇、建制镇、农场推广应用《海南省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海南省村镇住宅建筑施工图集》力度,指导农村居民科学建房,确实提高农房抗震能力。
四、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好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工作的发展。
五、下发海南省建设厅关于鼓励设立农村建筑技术服务企业的通知,鼓励有建设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在乡镇设立农村建筑技术服务企业,为农村居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建筑技术咨询等服务。
六、积极开展服务农村建设的技术人才培训,对村镇建设助理员、农村建筑工匠等进行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为科学建设村庄提供人才保障。
七、我省1988年以前的各类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基本不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防标准,特别是各市县旧城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设的老中村房屋,受到6度地震影响时,将严重破坏。我们将按要求,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县级以上城镇的建(构)筑进行抗震普查和抗震加固。重点督促海口、三亚市对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各类建(构)筑物,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县级以上城镇的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
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法,积极主动工作,热情服务,切实抓好村镇建设防震减灾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将省农村居民住宅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农居工程防震减灾能力,保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