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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6〕14号 签发人:黄国泰
海南省教育厅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302号的答复
李升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低劣违规违法教辅图书泛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厅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视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具体做法是:
1、严把省编教辅材料的出版和发行关,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我省中小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归口本省出版部门出版和省新华书店发行。教辅材料必需与我省中小学生各年级学科使用的教材版本相配套。
2、制定管理办法。
3、规范管理程序。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教辅材料,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发教辅材料目录,供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报学校选订。不允许学校征订未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其它任何教辅材料。每学期市县中小学校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订,省新华书店根据市县教育部门报的订数发行;除新华书店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校销售教辅材料。
4、加强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工作我们都把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列入检查项目。同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如2003年4月,群众举报五指山市中学全校初一至初三年级订购盗版教辅材料《目、导、评》问题,2005年12月儋州市中和镇中心小学使用盗版教辅材料《新课程学习指导》和《小学自学手册》问题,我们与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及时进行了处理。
2001年秋季起我省开展新课程改革实验,课堂教学资源相当匮乏,广大中小学教师迫切需要与符合新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并切合本省学生实际的教学辅助用书。虽然如此,为了贯彻教育部的决定,我厅决定不再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由省教研培训院发文推荐。
自从我厅不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来,市县中小学向省教研培训院报订的教辅材料数量急剧下降,有些市县一本未订,但学生手上的教辅材料几乎没有减少。这些教辅材料从何而来?教辅材料的质量如何?教育教学质量如何保证?实在令人担忧!李升召委员提案中反映我省中小学教辅图书市场混乱情况是实,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为制止当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混乱局面,
1、教辅材料,对我省广大中小学生来讲还是必要的,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质量不高,优质教辅材料起到了弥补的作用;加之长期以来,教师教学上对教辅材料依赖,一下子切断,教师学生均不适应。
2、大家一致希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辅材料进行严格审定,推荐2—3套,供学生自愿选用;并可以采取限价格、限定1套的做法。
3、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应出台有关文件,规范教辅市场,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管理。省物价部门制定有关教辅材料管理和价格政策,这样才能做到规范管理教辅材料。
4、至今,仍有部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继续统一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如山东省《关于2004—2005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辅资料与其它课程资源推荐目录的通知》(鲁教基字〔2004〕10号])。又如,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5年秋季非课改实验区中小学及学前班推荐用书目录的通知》(黔教基发〔2005〕35号)指出,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所需要的辅助资料,编制了《贵州省2005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用书目录》;《目录》由学校、教师和学生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使用。还有北京、陕西、山西等省、市采取同样的做法。
我厅认为,这些建议是好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共同研究,进一步规范教辅市场。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办公室陈晋玲、基础教育处郭继武
联系电话:65324535、6675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