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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陈理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0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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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琼农议字〔2004〕22 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77号的答复
   
    陈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我省农业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我省“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市埸竞争的战略选择,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国家推进同步,始于1990年,而列入工作议程是200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以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切入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为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1999年2月,海南省委、省政府从着眼于未来的观点出发,为保护海南环境资源独特优势,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目标,生态省建设一开始就强调大力发展安全食品作为生态省农业发展方向。2000年9月,省政府颁布《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量农药和建立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环境及产品评价认定体系、检测体系及技术支撑体系。2001年省人大制定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地方法规,同年省农业厅制定实施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考核认定办法》,2002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又发布实施《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对全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产品的申报、审批管理、考核认定及证书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产品开发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
    二、建立健全机构。为了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规范和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能,省农业厅成立了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省农业厅还成立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考核评审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组织评审考核认定和颁发证书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实行“三位一体”,具体操作由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市县农业局成立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由一名副职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农业局和农技中心技术业务人员组成。各市县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宣传、协调、指导、监督和负责本辖区内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凡是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或个人要在所在地市县农业局申报。这为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制定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以瓜菜生产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地选择多种先进适用的成熟技术,制定了《无公害瓜果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无公害蔬菜叶菜类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瓜菜类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茄果类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豆菜类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水果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无公害瓜果菜生产技术规程总则》等8个海南省地方性标准,于2001年2月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02年我省又成立海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目前我省正着手制定荔枝、龙眼、杨桃、香蕉、菠萝等大宗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不断完善农产品技术标准,为我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开发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几年来,为了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公众意识,增强全民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的责任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省进行了大张其鼓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刊、专版和印发各种资料、公告进行广泛的宣传。经过宣传贯彻,各级领导都把无公害瓜果菜生产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增强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识和自觉性。
    五、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投入品限用和禁用目录,以公告的形式在农资经销点和生产基地张贴,做到家喻户晓,并推荐一批低毒、低残留替代农药和高效化肥品种。加大农资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农资执法专项大检查,加强农资经销主体的资格审查和认定,取缔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农资经销网点。制定实施《海南省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建立农药保质销售和连锁经营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加强质量检验监督,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注重效果”的原则,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系统,使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二是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进行检测评价。三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实行控制,主要是农用化学物质使用限量控制及替代,重点环节是加强病虫害防治和肥料施用的控制。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禁超标瓜果菜上市流通,对检测超标产品予以公示制裁。四是积极培育“海南省优质农产品”品牌,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监测制度,2003年推出椰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椰城”牌皇帝蕉等89个产品为“海南省优质农产品”。通过监督检验,以促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七、今后工作重点
    (一)加快制定和完善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安全最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单靠政府部门是不现实的。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作用,由科研单位草拟标准,省农业厅审核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制定标准要把握几条原则:一是明确地方性标准制定的范畴。目前国家级标准属于企业必须强制执行的市场准入型标准,而安全卫生优质型标准和推荐出口型标准,则为推荐性标准,是我省要重点研究和制定的。二是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采用现有的有关国际技术组织的标准、指导和建议,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食品卫生法典,国际兽疫组织、国际植物保护联盟的标准,尽快制定和完善现有的省级地方标准。三是要有针对性。要瞄准目标市场,按照我省农产品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的质量要求,特别是日本、美国、欧盟的质量卫生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生产。四是结合省情。从实际出发,结合我省农业重点发展产业和生产特点,抓紧制定有地方特色的畜禽、水果、热作、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和名特优产品质量标准。今后3年,全省要制定75项农业地方标准,力争“十五”期间我省主要农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五是突出环境质量、卫生安全量化指标及技术操作规程。
    (二)建立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市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同时建立生产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机构委托检测和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监测组成的检验检测网络。要加大对生产基地和上市农产品的抽检力度,完善检测设备和手段,配备一批新的监测和检测仪器设备。要以药物残留及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测定为重点,引进推广国家“948”项目的MRSM技术(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扫描技术),建立以速测检验为主,快速定置为辅的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体系。今年在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一家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室,同时配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的硬件,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兽药饲料监督工作。要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每个市县培训一批专业监测检测技术员,监测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尽快形成一支训练有素、技术精湛、操作熟练、覆盖全省的农产品监测检测队伍。
    (三)建设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分类指导。要把农业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创建以优势农产品的瓜菜、水果为主要对象的高标准无公害瓜果菜示范基地26个,总面积20万亩。其中在沿海地区的三亚、陵水、琼海、文昌、海口、澄迈、儋州、乐东等市县创建8个无公害瓜果菜生产示范基地,面积8万亩;在乐东、东方、三亚、澄迈等市县创建4个无公害香蕉生产示范基地,面积3万亩;在三亚、陵水、乐东、东方等市县重点发展5个无公害芒果生产示范基地,面积4万亩;在澄迈、临高、儋州、琼中、屯昌、海口等市县重点发展6个无公害荔枝、龙眼生产示范基地,面积3万亩;在万宁、琼海、文昌等市县重点发展3个无公害菠萝生产示范基地,面积2万亩。要将示范基地列为农业重点开发项目,争取国家财政的支持,地方财政支农资金要重点向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倾斜。省农业部门要组织对标准化示范基地的认证、挂牌,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示范基地要把农业标准化渗透到农业产业化的全过程中去,从种子、种苗及生产过程抓起,逐步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贮运保鲜和批发销售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要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化思路,大力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逐步使农业标准化生产走上规模化、基地化、企业化、专业化的道路。
    (四)建立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市场准入制度。我省许多农用生产资料和部分农产品从岛外调进,必须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鲜活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入岛前必须进行检测,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一律不准进岛,建立岛外疫病不能传进、岛内病源迅速扑灭的机制。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及各种辅料的质量监测、许可和认证工作。对进入本岛的种子、种苗、农药、化肥、激素、饲料、农机具等农用生产资料的品种、质量、使用范围进行认定。在市县、乡镇和生产基地设立无公害农产品资料专营店或专卖店,负责向生产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认定、推荐的生产资料,全面实行无公害农用生产资料认定和总经销制度,逐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供应体系。要以农用生产资料市场整顿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结合我省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加强畜禽饲料安全执法检查,重拳打击“瘦肉精”。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标准的农用生产资料流入生产基地,为农业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要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抓好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结合“百万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印发通俗易懂、易操作的技术资料送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掌握农产品安全种养技术。要组织筛选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新技术,列入“百项农业新技术”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全面实施“农药残留监控工程”,以大中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为重点,建立起装备较完善的农药残留监控体系,把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启动实施“沃土工程”,以施用有机肥为重点,严格控制硝态氮肥使用,鼓励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的生物肥料。积极推广秸秆还田,建立秸秆还田示范区。加强土壤肥力测定,开展土壤养分调查及施肥肥效的动态监测,建立土壤肥力档案,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实施沼气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抓好“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产品及种子种苗的检疫防疫工作,积极推广农业防治和生物防治病虫害新技术。加强动物疫病综合防治,重点防治重大疫情,实行免疫目标管理,建立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记制度。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一是尽快成立“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该中心隶属省农业厅,为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各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部门或明确管理科室。二是根据农业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而当前要优先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部实现我省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商标标志的管理,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其影响,实现优质优价,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实施农产品评优制度。扩大评优范围,规范评优程序,实行一年一评,存优汰劣。设立“海南无公害优质农产品专卖柜”,推动优质优价。四是抓好农产品商标注册,扩大注册范围,指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要指导企业生产的农产品逐步进行商标注册,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实现企业产品商标注册。实施标识管理,使进入市场的农产品都能按一定范围使用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假冒技术措施。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要尽快制定与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规定,建立可追溯的质量管理制度。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定期公示符合及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产地和生产企业,形成社会化监督机制,真正做到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
    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事关广大农民和城乡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素质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扩大出口,为实现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我们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邢志坚。
    联系电话:0898-6533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