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抢救发掘黎族医药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06年7月5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抢救发掘黎族医药的建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民盟省委提案第0273号的答复
   
    民盟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提案第0273号“关于抢救发掘黎族医药的建议”收悉。所提的建议很有必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个建议“容许缺乏医师资格的黎医行医”问题和第二个建议“培训中青年黎族医生”问题,建议由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
    二、关于第三个建议“加大黎药科研投入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局认为这两项内容极为重要。在此方面我局已做了许多工作,如2005年我局根据五指山黎族医药门诊部的申请,在不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前提下,批准了该所在门诊行医时,可以采用简单粗加工方式使用民间草药,不必另外报批,但要规范化,注意安全、有效。在民族药物开发方面,鼓励和支持发展本地资源的民间草药,使本地资源的利用得到最大化。凡是使用本地资源开发的新药申报给予优先办理,开通 “绿色通道”。最近,我局派员走出去,学习贵州发展苗药的经验,得到很大启发。将在近期组织专家对黎族医药进行整理研究,试图得出比较确切的黎族医药理论。
    三、我局在率先提出的发展“生态药业”、坚持循环经济的理论指导下,将南药与海南黎族医药当作一个体系,大力发展,打造海南黎药品牌。其中重要的举措是支持企业选取疗效确切、资源丰富、有市场需求的传统黎族民间使用的药物品种进行研究开发,形成特色品牌。鼓励企业选取具有开发价值的品种进行GAP培植,扩大药源,既可满足工业大生产的需要又能保护民族药物的种质资源。
    四、由我局牵头的建立海南民族药材标准的项目计划已经得到实施,前期各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一年时间可以完成项目计划内容。
    此外,贵委在提案建议中提及的“小叶地不容(金不换)”具有良好的治疗肿瘤作用,似乎不确切,应为止痛效果好些。
    以上,如无不妥,敬请回教。
   
   
    联系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治平、郑才成
    电话:66832538、66832539。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