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承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我省对新发梅毒病人实行免费诊治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开展防治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情况
2005年我厅投入8万元,由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指导,在7个市县的皮防机构开展防治梅毒母婴传播工作。共调查4247例孕产妇,其中31例孕产妇梅毒阳性,5例婴儿梅毒阳性;7个市县阳性率0.73%,其中三亚市阳性率1.79%(调查223例,阳性4例),文昌市阳性率1.22%(调查737例,阳性9例),儋州市阳性率1.33%(调查150例,阳性2例)。对29例孕产妇梅毒患者给予规范驱梅治疗,减少和有效控制胎传梅毒的发生。2006年我厅从省级艾滋病防治经费100万元的预算中,拿出7万元用于7个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继续开展阻断梅毒母婴传播免费检测治疗工作;同时争取到一个国家项目在两个市县开展此项工作。
二、在开展新发梅毒病人实行免费诊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省大多数市县皮防机构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都不能承担起此项任务。二是在实验室技术上,尚未能消楚地辨别出梅毒病人是新发或晚期,且2005年通过对市县皮防机构的实验室质控评估,我们发现基层尚未熟练掌握梅毒的血清学检测方法。三是大部分性病病例在私人诊所治疗,造成大多数性病病例漏报。四是国家艾滋病防治资金是属于专款专用,无设在梅毒治疗中的开支,因此我厅只能在省级艾滋病防治经费100万中列出防治梅毒母婴传播的专项资金。五是先天梅毒的危害性大于后期梅毒。
综上所述,我省将防治梅毒母婴传播工作作为目前梅毒防控工作的重点,并争取在2007年省财政预算中增加在试点市县开展新发梅毒病人免费诊治项目。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