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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解决我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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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解决我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261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我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们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也较切合实际,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解决。在此感谢您们对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我省自去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水务局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于2005年初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省共有19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30.3%,其中饮用高氟水人口3.86万人,饮用苦咸水人口23.49万人,饮水水质不达标人口87.8万人,用水方便程度和水量不达标人口74.85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为32%。在调查基础上,我们随后又组织各市县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合理规划更好地指导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城镇供水及现有集中供水点为依托,充分发挥现有供水设施潜能,优先考虑管网延伸,其次建设乡镇或村委会的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第三是建单村单井单塔单泉供水工程,统筹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
    3、去年,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今年4月全省已解决近8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今年,中央将继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省政府也计划在省级财政预算中,把投资重点转向农村,以加快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全省要解决10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任务。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国家计划用十五年时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我省力争用十年时间,也就是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4、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一是保护好水资源: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规定供水项目要严格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域的污水排放管理,同时要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防止随意开采;二是认真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要求各市县按照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指导思想,结合本地区的整体供水规划,进行综合分析和分类指导,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及实施方案做细做实;三是把好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关:凡是农村供水项目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和初设,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项目的可行;四是多方筹措资金: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合资、参股、控股以及BOT等多种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广泛筹集资金,要求各市县把国债、扶贫、以工代赈、世行贷款等多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投资的整体效益,加快建设步伐;五是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落实规划建卡、社会公示、集中采购、资金报账、巡回监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建立水价形成机制等六项措施(简称“六制”),立足于“群众全程参与”这条主线,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即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建后管理等各个阶段都有用水户代表参与,充分征求用水户意见,接受用水户的监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5、目前,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缺口大,按照国家规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由于我省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于满足,如去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3460万元,要求地方财政配套3830万元,但目前省级财政仅到位2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更是难于落实。因此,我们希望各位政协委员给予更多的支持,呼吁各方及动员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广大农民早日喝上放心、安全的自来水。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人:卢佐峰
    联系电话:65357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