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改革海南省旅行社管理体制,取消审批制,实行准入登记制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6年7月28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的答复
游长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海南省旅行社管理体制,取消审批制,实行准入登记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设立,按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旅游条例》的规定与要求,实行行政审批制度。随着海南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旅行社的行政审批制度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包括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出现,为海南旅游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我局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正会同有关部门和资深专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旅游市场、服务旅游企业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仲凯
    联系电话:66756993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