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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保护旅游资源,调控景区酒店建设,确保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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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旅游资源,调控景区酒店建设,确保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

   
   
    B
    海南省建设厅
    关于对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210号提案的答复
   
   
    童石军委员:
    您关于“保护旅游资源,调控景区酒店建设确保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第0210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提案于2005年四届三次会议以0074号提案提出同一内容,今又再次提出了我省旅游发展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建议,足于证明您对如何保护和合理配置我省旅游资源十分关心。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加强对景区酒店建设规模的调控是确保海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政府对旅游产品市场供需的适度调控和干预,既是对旅游业发展的理性引导,也是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近年来,为了达到此目的,省政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2001年,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34号令),要求加强对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管理。2003年8月,省政府批准成立了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对全省重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和决策。全省重要旅游资源的规划建设、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都将通过省规委会议审议,并实行票决制。2004年9月,省规委公布了我省第一批、第二批重要规划控制区名单,其中全省大部分重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都包括在内。2006年6月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规划管理的决定》正式实施,该决定对全省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的规划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办法。在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海南城乡总体规划》中也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发时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我厅在审查旅游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中,也一直把旅游区的开发规模、功能定位和生态环境、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作为审查把关的重点内容。当前,我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还来自于投资活动。因此,对旅游接待规模的控制仍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严格依法办事,按照规划搞建设,切实把省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旅游资源的规划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管理,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厅的有关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赵 文 川
    电 话:65361225
    传 真:65369050
   
   
   
   
    二○○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