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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机动车“油改气”法规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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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机动车“油改气”法规建设的建议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187号提案的答复
   
    刘伯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机动车“油改气”法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五”期间,海南被国家列为全国十六个清洁汽车重点推广省市之一。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以天然气进入城区为契机,以实现能源合理利用和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燃气汽车的发展应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至2005年6月,全省建成加气站16座,其中CNG加气母站1座、CNG加气子站13座和LPG加气站3座。目前,建成的加气站运营正常,燃气汽车发展数量达到3705辆,其中,天然气汽车3605辆。随着燃气汽车数量的较快增加,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确保燃气汽车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关于燃气汽车发展政策法规的制订问题
    国家在汽车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鼓励发展燃气汽车。我省现阶段燃气汽车发展的主要对象是出租车和公交车。2004年5月1日,公安部开始实施第72号令,我省车辆“油改气”存在障碍。从促进燃气汽车发展、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和减轻运输行业因油价上升出现的经营压力出发,省政府经多次协调,采取措施对出租车和公交车进行了限期、限量的改装,目前海口市90%以上的出租车和95%以上的公交中巴车已实现了燃气化。但对现有车辆的“油改气”,仅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一种临时过渡措施。
    当前,燃气汽车发展的国家产业政策已明确,推进我省燃气汽车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按公安部第72号令和国家的产业政策,我省燃气汽车发展应从对现有车辆的改装逐步向引进使用生产厂家的原产燃气汽车为主;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改装和维修行为,保证改装的燃气汽车的质量和行驶安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于2005年上半年起草了《海南省燃气汽车定点改装维修企业及改装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代拟稿,已向省政府上报),由于规范燃气汽车的改装和维修行为涉及到企业资质的设定问题,为避免违反《行政许可法》中关于“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的规定,我厅在采取措施保障燃气汽车安全的同时,正在开展一些基础调研工作,以寻求在《行政许可法》指导下规范管理的方式。
    二、关于研究制定行业规章、标准,按技术规程进行燃气设施装置的改造以确保行车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问题
    为确保燃气汽车车辆的使用和安全性能,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燃气汽车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严格要求各燃气汽车生产、改装单位使用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特许生产的供气转换装置、车用气瓶等产品,购进或改装的燃气汽车必须在系统布置、部件采用、性能及安装要求等方面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关于涉及燃气汽车车辆的使用和安全性能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全由国家、行业统一制定。
    为确保我省燃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我省承担推广应用燃气汽车项目的5家业主单位均经省政府严格审查,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按照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第8期文件,各业主单位对于燃气设施装置的改造负法律责任,同时,我厅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各业主单位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规范管理和加强安全意识,确保燃气汽车的行车安全。
    三、关于制定燃气汽车改装点、加气点的发展规划问题
    我省燃气汽车尽管发展比较快,但总量不大。限于CNG行驶距离的技术问题,目前加气站主要建在海口市,考虑到海口沿东线高速公路到三亚,为方便加气,在琼海设了一个CNG加气站。由于燃气汽车总量不大、行驶距离不长,燃气汽车加气点的发展规划问题并不复杂。而燃气汽车改装点也主要是考虑到现有的已经改装的车辆和以后引进生产厂家的原装车辆,从增长情况看,数量增长不会很大。2005年,我厅向省政府提交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方案中提出“要根据燃气汽车的发展数量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加气站”。发展燃气汽车的总体规划思路是:首先在基础和条件较好的海口、三亚市启动燃气汽车的推广应用;其次,逐步沿东、西线高速公路布点建设相应的加气站;最后,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全省铺开,实现能源结构调整、改善环境、提高运营企业和车主的经济效益等多重目标。目前制定燃气汽车发展规划的工作正着手进行。
    四、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示范宣传,总结经验,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共建节约型社会问题
    为了给我省清洁汽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近几年来,我厅以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节能能源为突破口,加大了燃气汽车的宣传力度,使我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发展燃气汽车的重要意义,支持燃气汽车产业的发展。
    2003年以来,我厅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通过电视专题系列片,向公众介绍燃气汽车的发展历程和科学知识;通过报纸宣传发展燃气汽车对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保护环境、缓解石油危机的重要作用;面对各类车辆司机,通过发放宣传单,让司机们了解燃气汽车的经济性和安全性。2004年,我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上万册的“燃气汽车宣传手册”。该手册包括发展燃气汽车的重要意义、我省发展燃气汽车的基本思路、政策优势、燃气汽车简介、特性、使用注意事项、有关国家标准、加气站布点等内容。我省的《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2005年我厅向省政府提交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中,都明确提出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汽车。
    燃气汽车的推广应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也是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厅将一如既往地推动我省燃气汽车的发展,使之不断地发展壮大,更好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孙于萍
    联系电话:65356410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 提案 答复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 省政府办公厅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办公室 2006年5月9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