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生态省建设急需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6-03-30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发改委 | 2006年6月16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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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省建设急需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129号提案的答复 黄俊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省建设急需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了保障能源消费量快速增长的需求,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省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都在努力加强自身的行政能力建设,依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运用经济杠杆,积极有效地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关于你提出急需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问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将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基础上,配套落实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和措施。目前,12个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已提上日程。这些法规分别是:《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和技术规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资金》,《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财政支持政策》,《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及有关技术标准》。 这些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都具有明确、有效的可操作性。因此,这就为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可再生能源法》、促进本地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厅是可再生能源的综合主管部门,为了促使我省可再生能源稳步快速的发展,根据国家在全国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部署,我们已委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对我省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能源资源进行调查,并负责编制《海南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委托省气象局对全省的风能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并鼓励、支持企业进入风电领域开展大型风电场选址前期工作,为提上编制日程的《海南省风力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另外,当前还组织生物能可开发利用资源的调查,初步考虑以制糖下脚料——桔水或直接利用甘蔗作为原料制作乙醇,发展汽油+乙醇的混合燃料汽车。 依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配套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们要加强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确保国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全面履行,有效消除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障碍,为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至于你提出的“建立扶持产业生成和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以及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园、培养可再生能源专才和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宣传。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和上述国家相应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规定,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想,你的建议意见将得到落实或予以参考和考虑。 联系单位:海南省发展与革厅 联系人:吉祥川 联系电话:65354931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 提案 答复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办公室 2006年3月8日印发 (共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