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山区县的道路建设标准必须铺设水泥硬化道路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6年6月28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126号提案的答复
邱育斌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山区县的道路建设标准必须铺设水泥硬化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最近几年,我省公路建设主要是县际及农村公路,以通乡(镇)油(水泥)路为主,对于道路纵坡大、易漫水等特殊路段设计为水泥路面,其余为沥青路面。若全部按水泥路面设计实施,其造价过高,我省财力难以支撑。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厅进行过认真研究,如在今后的规划中有条件,将充分考虑。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