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的答复
王仕锦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下,屯昌县的水利建设事业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建设农村小水陂和电灌站建设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意见答复如下:
建设小水陂和电灌站引小灌溉农田,是效益较好的小型水利工程。屯昌县委、县政府重视小水陂的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小水陂,为解决缺少水利灌溉地区的生产用水问题发挥了较大作用。在条件允许的地区,适当建设小水陂和电灌站解决生产用水问题是可行的。但由于省财政困难,全省的水利建设重,难以安排投资建设。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议屯昌县政府、当地镇政府及群众三级积极筹措资金,继续抓好小水陂建设,为当地生产发挥作用。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6530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