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王永兴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下,五指山市的水利建设事业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您提出的“关于要求重建五指山市什苗电灌站的建议”,经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意见答复如下:
什苗电灌站位于五指山市毛阳镇毛阳村委会什苗村,建于1982年,经运行多年后设备老化、损坏,在扩建海榆中线公路时,输水管道经公路段被拆除,电灌站停止运行,厂房设备被拆被偷,1999年厂房已不存在。什苗村现有人口186人,农田85亩,人多地少,全村群众用粮主要靠此农田供给,其生产用水主要靠该电站抽水灌溉解决。为此,帮助解决重建什苗电灌站问题,是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的迫切需要。但由于该电灌站为小型水利项目,主要由地方政府建设。建议五指山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建设。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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