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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设海南省标准馆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质监局
200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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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海南省标准馆的提案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04号的答复
   
    王肃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海南省标准馆的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结合会办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的意见(见附件),答复如下:
    一、标准是构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制度。但是随着形势发展,我国标准的适用性较差,市场竞争力偏低等问题日益明显,已经不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然而我省标准化基础建设的起步晚,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以及标准馆藏等方面与全国大部分省市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满足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考虑到我省财政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局同意省发改厅提出的省标准馆与省标准所标准情报与信息研究大楼合并建设的意见,并将会同省发改厅一起积极向省财政争取,尽快落实尚未到位的补助资金700万元。
    二、我局完全同意提案中提出的“标准馆启动资金200万元,每年还应投入约200万元的资金用于标准的收集、更新、研究和设备的更新等”的意见,但从目前我局与省财政沟通了解的情况看,落实这些资金还有一些困难,我局今后还将进一步争取财政的支持。
    三、标准馆与省标准所标准情报与信息研究大楼合并建设,开展标准的收集、更新和研究工作,必须从机构设置和科研人员队伍的建设上得到保障。因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和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标准所已改为标准化研究院的现状,我局曾在收到本提案前,向省编办建议将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更名为海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并相应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但未得到答复。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就提案中提出的增加标准馆人员编制事宜进一步与省编办沟通,努力争取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标准馆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使我省标准化事业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附件: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04号的意见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诗帆,65326406
   
   
发改委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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