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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6〕32号 签发人:陈 晓
海南省教育厅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099号的答复
沈有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南师范学院的支持力度,提高我省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海南师范学院综合定额经费拨款标准由2004年的4000元/生·年调整为目前的3500元/生·年的问题
目前,省财政安排大部分省属学校的教育经费是采取综合定额经费加专项经费申报核定。在组织编制2005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时,省财政厅对学校扩招及省本级财力状况进行了预测。据当时初步统计,2005年30所省属学校应核定综合定额经费的学生人数为8.5万人,比2004年增加1.44万人,增长20.4%。按照2004年综合定额标准测算,2005年需新增安排综合定额经费4200多万元。但据对财力状况的估算,2005年省本级教育经费仅能增加2500万元左右,且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琼发〔2004〕11号)的要求,新增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为此,省财政厅根据省本级财力状况对省属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海南师范学院、海南医学院、琼州大学从4000元/生·年调整为3500元/生·年,海南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从3800元/生·年调整为3300元/生·年),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从对海南师范学院的经费安排来看,虽然该院的综合定额经费拨款标准由2004年的4000元/生·年调整为目前的3500元/生·年,但省财政安排给该院的经费拨款总量是逐年增加的。2006年和2005年,省财政在省教育厅部门预算中安排给该院的经费拨款预算数分别为5484万元和4756万元,分别比2004年经费拨款预算数增加1107万元、379万元,分别增长25.3%和8.7%。如扣除为支持该院迎接国家本科教育评估而安排的补助经费500万元,2006年经费拨款预算数也比2004年增加607万元,增长13.9%。
二、关于对海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拨款的问题
省财政对事业单位能否安排经费拨款是根据省编委批准成立的单位的性质、职能和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编制,以及公共财政的要求等确定的。海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属于民办性质的教育机构,省财政对其安排经费拨款缺乏政策依据。为支持民办中小学校的发展,省财政从2005年秋季起已按照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安排经费,对包括海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在内的部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减免杂费。
三、关于对海南师范学院桂林洋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提供贷款贴息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超收和机动财力的重点向支持新农村建设倾斜”。而且,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21期,
四、关于安排海南师范学院中学教师培训经费的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每年都在省教育厅部门预算中安排“园丁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海南师范学院所承担的中学教师培训任务,省财政每年都分配了相应的培训经费。2006年,省财政已在省教育厅部门预算中安排“园丁工程”培训经费400万元,并将根据海南师范学院今年承担的培训任务分配相应的培训经费。此外,2006年省财政也安排海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人员基本工资补助经费100万元,以支持海南师范学院所承担的中学教师培训工作。
海南师范学院是我省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校,也是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基地。半个多世纪以来,海南师范学院为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海南师范学院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海南师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海南师范学院在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支持海南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推动海南师范学院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工作和全力以赴做好海南师范学院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等项工作已经列入海南省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分年度实施计划中,从今年起逐年进行。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海南师范学院一定能克服暂时的困难,再创辉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办公室陈晋玲、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吴泳
联系电话:65324535、6852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