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海口市第十小学新建综合楼第二层天主教会房产早日交付使用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6-03-30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海口市 | 2006年6月30日 | 详细查看
关闭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四次会议第0097号提案的答复
杨海龙委员: 《关于海口市第十小学新建综合楼第二层天主教会房产早日交付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心的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政府很重视您的提案,已责成市教育局会同市民宗局、龙华区政府研究办理。海口市第十小学新教学楼于2001年6月立项,总建筑面积2000平米,计划总投资190万元,2002年7月20日,市十小与市第五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书,合同价款为121.09万元,建筑面积1475.70平米,框架六层(第二层产权归天主教爱国会)。施工中,学校另增加合同外工程项目费用80.55万元。现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结算。 截至2004年2月,市教育部门已拨给学校工程款165.64万元:其中,前期工程款16.89万元,拨给工程队148.75万元(包括防护桩、排水沟、学校大门等)。市教育部门拨给工程队的工程进度款已超出合同价款27.66万元。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只能拨85%,余下15%结算后再拨付的规定,市十小教学楼工程项目的余款须待结算后再拨付。 2006年4月3日,市教育局和市民宗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合召开协调会,召集龙华区教科局、市十小等有关单位一起共同磋商解决办法。经协调,各方达成共识:要求承建方市第五建筑公司复工;市十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补齐增加工程、改变设计等项目合同、资料;在工程结算后,教育部门按照规定支付工程余款。 现市十小教学楼工程各项工作正一一进行。市第五建筑公司正抓紧做好门户安装等收尾工作,争取早日完工交付使用。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