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88号提案的答复(C)
陈琼月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设立“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省长接待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我省私营企业32751家,其中在海口地区登记的约22500家。多年来,省政府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4年,我省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2005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 2003至2006年,工商部门连续出台的“服务市场主体 优化投资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100项措施、重点企业优先服务制等,强化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降低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私营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可在三年内分期注入注册资本,对从事高科技研究开发行业、环保生态行业、民族工业等进行鼓励和奖励,既极大地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又鼓励、支持、引导和扶持私营企业的发展。我省上述的地方法规、政策、措施和优先服务制度等,都走在其他兄弟省市的前沿。
二、目前,我们有比较完善的为企业服务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系列化相配套政策和法规,其中包括为非公经济服务机构和组织。如工商部门及其下属机构——私营企业协会等,作为政府联系私营企业的桥梁之一,为私营企业主提供各种服务,联系一些小额贷款,为私营企业维权,解决一定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反映其意见、建议和呼声,还有省企业家协会、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等等。纪检监察部门也受理私营企业的投诉工作。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自身建设,经常开展为企业服务的活动。今年,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投资环境建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省直机关开展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通过组织企业、基层及社会各界对省直机关部分职能投资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促进机关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创新服务措施、创新报务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工商部门连续开展“走千家 访万户”活动,也为企业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因此,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可通过现有的各种畅通渠道,将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解决。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也可将情况向省政府反映。
根据目前我省的实际情况,您提出设立“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省长接待日”的建议,暂不予考虑。
此复。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政府办公厅 6532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