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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设立困难归侨医疗救助体系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外办
200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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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困难归侨医疗救助体系
张平委员:
    你提出关于“设立困难归侨医疗救助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省现有归难侨8.8万人,其中困难归侨有8600多人,对归侨中的老、病、残人员实施积极主动的医疗扶持政策很有必要。
    我省归侨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是: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归侨职工医疗问题已基本解决;在省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至今虽尚未纳入省级医疗保险统筹体系,但华侨农场建立了内部职工医疗体系,初步解决了归侨职工看病难的问题;在城镇和农村散居的归侨中,部分归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我省归侨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华侨农场仍未参加属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还是企业劳保医疗,归侨职工的医疗保险只能靠农场内部统筹兼顾,而华侨农场自我保障的风险较大,职工参加医保的人数多,劳保经费不足,加上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农场的医疗经费负担沉重,年年出现支付缺口,不仅给华侨农场增加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困难职工看病的费用。此外,散居市县广大农村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困难归侨,看病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关于设立困难归侨医疗救助体系问题,我办认为很有必要,但应纳入我省的各级医疗保障体系。因此,我办将努力配合省有关部门,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积极推动解决困难归侨的医疗保障问题:1、将省华侨农场归侨职工的医疗保险尽快纳入省级医疗保险统筹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医保问题。2、对在农村中因贫困无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归侨的医保问题,争取省、市县财政的支持,纳入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人大提案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外侨办 韩丽清
    联系电话:6530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