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建设海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提案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6-03-30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发改委 | 2006年6月15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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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海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提案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064号的答复 省妇联: 你会提出《关于建设海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广大妇女是祖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关系到祖国的建设和未来,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我省的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提高妇女们的素质和各项技能,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十分必要的。 我厅同意将建设海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列入“十一五”规划的意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关键在于资金,当前,我省财政还比较困难,以省财基建投资来说,近几年,每年安排省财基建投资资金只有1.5亿元,其中,用于偿还国债本息和省委省政府办公楼建设5000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3000万元,实际能用于其他项目的资金也只有7000万元。由于我省是新建省,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许多地方都需要建设资金,每年向省政府申请要求安排资金的多达几亿元,2006年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需求量达89218万元,这些还不包括国家安排拨款要求我省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当前资金需求矛盾相当突出。因此,近两年难于安排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应多渠道筹措解决,应以社会筹措资金为主,省财基建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请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我厅将为建设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做好服务。 联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 联系人:林洪成 联系电话:65342326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 提案 答复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办公室 2006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