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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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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

A

 

 

琼教提〔200633                    签发人:支小纪

 

海南省教育厅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党派团体提案第0043号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时机和挑战”,分析得极为中肯;指出“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也基本上剖析了制约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建议中还对大力发展我省农村职业教育问题提出六条建议。这些建议极为宝贵,涉及到的有些工作,我们已从实际出发,正在积极实施之中;有些建议拟在今年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研究解决。

一、近几年来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总体情况

1、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使学校、社会和家庭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意义,不断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从2003年—2005年,每年组织百人艺术团和六个职业教育宣传小组下到各市县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召开座谈会、印发《职业教育宣传特刊》、艺术团巡回演出、技术下乡和职业教育图片展览等。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连年招生数都增长19%

2、加大资源重组力度,加快推进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步伐。近几年,我们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已建成海南省工业学校、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海南省卫生学校、海南省商业学校和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等6所中等职业学校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同时下发《关于推进每个市县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大资源重组力度,把市县所属的职业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使每个市县集中力量办好1所集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职成教、农科教融于一体的办学实体。并借助中央推进职业学校专项建设计划的资金(国债项目、每校200万元),每年安排34所学校,实施好市县职业学校的建设。目前琼海市职业学校、陵水县职业学校、保亭县职业学校和东方市职业学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关于加大资源重组的问题,还要根据我省区域发展规划和区域产业结构、自然资源状况等因素确定布局调整后每一所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地点布局。要打破省与市县、部门与行业的界限,实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同一层次学校的统筹布局,对办学规模小、专业重复、条件差、质量低的学校予以合并或撤消,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效益。

3、积极创新办学模式。(1)举办“小康班”和“9+1班。近三年,每年投入300万元培训400名小康班学员;每年投入70万元培训3000名“9+1班学员。2004年,在10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对11个市县600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的工作。2)实施城乡互动模式,即实行“1+1+1模式(一年在市县职业学校就读,一年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年到企业实习),“加强城市职业教育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支持、辐射和服务”,“帮助扶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同时“为学生顺利就业创造条件。”目前已有9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与22所市县职业学校进行联合办学。这类模式办学的招生数占当年市县职业学校招生数的46%

此外,我们还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职业学校特困生资助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有很多问题力所不及,需要大家的呼吁。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等问题

1、关于增加财政投入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必须对全省职业教育进行统一规划,在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新增的经费要重点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基地建设、资助贫困学生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今后,可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并逐步建立根据职业学校办学绩效情况安排经费的奖励激励机制。

2、关于对财力困难市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发展职业教育的问题。目前实行的分级管理财政体制,是根据省与市县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建立的。当市县的财力无法保证其事权支出时,省对市县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因此,省财政难以制定专门对市县职业教育转移支付补助制度。但为了支持市县职业教育的发展,省财政可视财力状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财力困难市县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三、关于“完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实现培训就业对接”的问题

先培训、后上岗,实施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是提高企业员工技能水平、增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更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我省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执行不力,不少企业录用的工人未经任何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上岗,使得相当多的劳动者就业后不能适应实际岗位的需要,这也是企业产品、服务质量上不去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势必会影响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贵委员会提出的“完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实现培训就业对接的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在工作中将充分参考你们的意见。

近期,我们拟在以下方面加以努力:1)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用工要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凡是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工种),必须坚持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用人单位必须优先录用已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投诉、举报、年检制度,加大对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的鉴定书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已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和从业者的认可。职业学校的课程和教学内容、教学安排应充分体现相关职业资格的要求,为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3)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拓宽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渠道。各市、县、各部门和各职业学校要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要充分利用社会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与外地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各类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现信息联网,为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

感谢你们对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关心!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处王忠汉、省财政

厅教科文处吴泳、省人事劳动保障厅黎明

联系电话:6674894168521990653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