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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
关于对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复函
丁孟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住宅设立家庭门牌及邮筒邮箱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邮政部门统计,目前我省已装信报箱的城市住宅楼房约占53%,安装率不高,造成居民生活的不便,我厅商邮政部门就在居民住宅设立家庭门牌及邮筒邮箱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我厅拟联合地名管理部门、邮政部门加强宣传国家有关城市住宅楼房设立家庭门牌及邮筒邮箱的文件精神,使房地产开发商、房屋建设使用管理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了解门牌、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社会的共识。
二、我厅拟研究加强新建城市住宅楼房家庭门牌及信报箱设计、竣工验收的管理措施,并将门牌及信报箱建设资金纳入房屋建设成本,促进新建住宅家庭门牌及信报箱建设。同时研究已经建成的城市住宅楼房的家庭门牌及信报箱建设指导意见,拟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牵头落实资金及建设。
三、邮政部门拟做好指导信报箱按标准制作工作,并主动做好新建信报箱的通邮和日常投递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省邮政局的答复意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二○○六年四月四日
海南省邮政局
关于对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据我省邮政部门统计,目前我省已装信报箱的城市住宅楼房约占53%。我省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安装率不高主要是由于邮政,城建和规划等部门在审批和实施城市规划时宣传力度不够,把关不严以及协调和检查工作不落实等因素造成。下一步,邮政部门将协调城建、规划等部门加大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工作力度,逐步提高装箱率。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以发布广告、媒体报导和主动上门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原国家建委、建设部和邮电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城市住宅楼房建设信报箱的联合通知”([1979]邮字524号)和“关于在城市住宅楼房置信报箱、信报箱群、信报间(或信报收发室)的联合通知”(邮部联[1991]63号)等文件精神,让房地产开发商、房屋建设使用管理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等深入了解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性,主动出资建设安装信报箱。
二、做好协调工作,取得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凡新建住宅楼、商住楼,各建设单位应将信报箱群纳入设计内容,未纳入设计内容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同时将其列入住宅楼和写字楼竣工验收项目,凡未同步建设信报箱群的不予验收通过。
三、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服务工作。一是做好信报箱制作标准服务工作;二是主动做好通邮和日常投递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