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06年5月10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对海南省第四届四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010号的答复

 

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来,省食安委全体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423号文和省琼府办[2005108号文精神,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作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使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食品安全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仍然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不顺、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不足,监管不善,产业化水平低,消费意识落后等问题,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针对我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政府领导提出“一个抓手,三大体系,四条保障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一个抓手:即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各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抓手”,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以及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三大体系:一是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按现行国家食品标准和国际食品标准,结合我省省情,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经营管理)、食品消费(餐饮业卫生许可量化评分)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或规范,构建以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食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二是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体系。在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和布局的基础上,全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各市县检验检测机构的布局进行调整,形成东、西、南、北的布局,覆盖全省、功能齐备、技术先进的满足需要的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三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认识,培育企业良好的信用,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信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信用建设为核心,抓好食品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四条保障线:以农业系统为主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线,以质监系统为主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保障线,以工商系统为主的食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线,以卫生系统为主的食品消费质量安全保障线。

为此,我局牵头编制了《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方案,是一个较为完善的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其特点: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综合资源的作用,理顺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二是集中资金建设全省统一的检测中心和区域中心,改变各部门、各市县都建立部门的检测中心的作法,把分散的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在人员上大幅度的压减,分别按最低标准配备,发挥效益;三是在区域中心布局中考虑到长远规划与现有经济发展相结合;四是各部门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手段得到加强;五是形成覆盖全省的食品监管安全网络。《方案》多次征求了省发改厅、财政厅、编办、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最近将报省政府审批。

提案中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已采纳并作为2006年的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将按部门分工加强监管力度,从各环节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确保全省人民用上放心食品。

近期,我局组织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对部分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不少做法很值得我省借鉴。如浙江省财政厅、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举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贵州省建立乡镇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等。我们将结合本省实际,建立健全我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

总之,目前国家有关食品监管方面的法规与行政机构改革相对滞后,一些部门间的关系尚未理顺,食安办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协调和综合监管,逐步理顺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我省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六年五月九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符顺

联系电话:66832568

 

 

 

 

抄送:省政协提案办。

海南省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号

0010

案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承办单位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

66832568

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对办理的具体意见:

 

 

委员签名

(提案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注:委员填写此表后,请寄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 570203

 

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