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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创新规范导游管理体制,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省民进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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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旅函〔2004〕71号
    B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42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海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规范导游管理体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海南旅游保护价的问题
    根据《海南省旅游条例》第29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所经营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政府投入或者公益性的旅游景点的门票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我省在1997年就制定过旅游接待最低保护价,规定了旅行社接待不同档次团队(经济团、标准团、豪华团)每天综合费的最低标准。
    当前我省旅游价格偏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外旅游市场(客源、资源和价格)的竞争,旅游交通制约特别是机票价格的影响,也存在我省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旅游企业、旅游产品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但归根结底,旅游接待价格的形成最终要由旅游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省旅游价格低廉的问题,有待于合理规划和开发我省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改善我省的旅游服务措施,提高我省旅游行业的整体素质,提升旅游产品的市场适销能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等等,这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我省旅游业在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前阶段,我省部分旅游企业利用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而设置“价格陷阱”,既降低了旅游服务质量,引发诸多投诉也严重损害了我省旅游形象,为解决我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混乱问题,今年2月份,我局与省发展与改革厅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我省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接团价格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对我省旅游企业接团价格进行指导,规定了旅游佣金提取控制比例,要求各旅游企业按照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尽快调整其团队经营价格,报省物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执行价格的依据,为规范我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二、关于创新导游管理体制的问题
    《海南省旅游条例》第25条规定旅游企业应与旅游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发放工资及其他福利,办理社会保险,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管理,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由劳动人事保障部门进行查处。但在实际操作中,旅行社不仅不给导游发放工资(或是仅发放最低生活标准工资),反而向导游人员收取不合理费用,旅游利润合理分配链条被严重扭曲。究其根源,由于我省旅游主要以地接为主,受旅游客源以及旅游交通基础措施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加上旅游客源结构和旅游消费方式的改变,特别是度假游、自助游和分段付款旅游方式的兴起,对传统预付款式观光旅游造成强烈的冲击,我们对新的旅游方式研究不够,未能准确把握其规律,导致行政管理行为滞后于市场经济行为。为解决导游人员数量过度膨胀问题,我局拟逐步提高导游人员录取门槛,编制导游人员发展规划纲要,使导游人员的增长与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相协调,并加强旅游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导游人员的“退出”问题。为创新旅游管理体制,转变旅游管理职能,我局正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专门小组加强对《海南省旅游条例》适用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调研,争取得到省人大的支持,对《海南省旅游条例》进行修订。
    三、关于撤消导管中心,成立导游人员协会等问题
    根据《海南省旅游条例》的规定,导游服务公司属公司法人。设立导游服务公司为旅行社或散客提供导游服务,我国当前的导游人员管理体制主要分为两类,导游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受旅行社管理,为旅行社提供专职服务的称之为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另一类与导游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导游服务公司管理,为旅行社提供兼职服务的称之为导游服务公司的兼职导游。
    我局认为,导游服务公司和导游人员协会是两种不同的管理体系,一个是其工作单位(挂靠单位),另一个是行业自律组织。目前,我省尚无导游人员自律行业协会组织,而根据我省已颁布实施的《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今后将创造条件组织导游人员行业协会。对于导游服务公司,我省目前共有7家,就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而言,我局认为导游人员有较大的选择权。当然,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通过行业的宏观管理,对导游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做出具体的规定,不断引导其改善、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是否应当撤消导游服务公司,有待《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颁布后,方能执行。
    联系人:白智基,联系电话:66776041。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份,省政协办公厅2份。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白智基
    联系电话:6677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