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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增加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提案 詹长智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7-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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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财教[2004]866号(B)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36号的答复
   
    詹长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年增加社会科学规划经费问题。近几年,省本级财政安排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资助经费的情况是:2000-2003年每年20万元;2004年,年初预算安排23.8万元,追加预算安排10万元。考虑到我省省本级财力规模小,财政收支矛盾仍很突出的实际,今后几年内,省本级财政对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经费的投入是难以做到每年递增10万元的。今后,省本级财政将根据省社科联每年申报的科研课题项目支出预算,结合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经费投入。
    二、关于单列社会科学科普经费财政支出项目问题。近几年,省本级财政安排社会科学科普经费的情况是:2001-2002年每年2万元,2003年2.5万元,2004年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资助2本“四科丛书”4万元)。社会科学科普经费已在省社科联部门预算中单独列项安排。根据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要求,社会科学科普经费应由省社科联每年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经我厅审核后视财力可能予以安排,不宜按全省总人口人均一定标准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省本级财政对省科协安排的科普经费,也是根据省科协每年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经审核后结合财力情况安排的。
    三、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奖励经费问题。考虑到仅靠目前设立的100万元社科奖励基金的利息作为评奖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实际,省本级财政2000年追加安排了第三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15万元,2003年在省社科联部门预算中安排了第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15万元。今后,省社科联可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基础上,于编制部门预算时申报社科优秀成果评奖项目支出预算,经我厅审核后,所需经费除从社科奖励基金列支外,不足部分列入省社科联部门预算安排。
    四、关于增设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专项经费问题。鉴于省本级财政收支矛盾仍很突出的实际,目前还难以考虑专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专项经费。今后,省社科联可在制定规划、目标的基础上,于编制部门预算时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经我厅审核后视财力情况统筹考虑。
    五、关于加快社会科学活动中心建设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建议省社科联向省发展与改革厅专项提出申请,并由省发展与改革厅考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程灵
    联系电话:6853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