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559号提案的答复(B)
尊敬的王右军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修改或废止<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建议》(第055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实施五年,为更好的适应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服务好企业、行业发展,我厅已在今年启动了修订程序,并于2021年4月20日、5月13日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厅已基本修订完毕,即将按程序印发。
二、针对提案中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机电设备等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全省范围内任职的建议,我厅在此次修订中已采纳。若有其他具体建议,我厅将会充分听取采纳。
三、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修改《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建议,我厅将在《管理办法》修订后,一并调整相关文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