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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热带海藻/草场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省工商联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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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分类:B

 

琼农议字〔2021〕137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557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联(总商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热带海藻/草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规划为引领,积极推进热带海藻/草场建设

2021年,我厅发布了《海南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设立了以海藻为主要增殖对象的增殖型海洋牧场。《规划》第六章,专门设立了海草床发展规划、人工藻礁区暨海藻场发展规划。其中,海草床发展规划中明确,在海南省海域拟规划布局的50处海洋牧场中,选择适宜布设海草床的20处海洋牧场4838公顷海域,在海洋牧场水深 0~10m的海域中选择适宜布设海草床的区域,布设海草床20个、500公顷。人工藻礁区暨海藻场发展规划明确,在海南省海域规划布局的50处海洋牧场中,选择适宜布设人工藻礁暨海藻场的23处海洋牧场6620公顷海域,在海洋牧场水深0~10m的海域中选


择适宜布设人工藻礁区暨海藻场的区域,布设人工藻礁区暨海藻场23个、1000公顷。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规划》,不断加强热带海藻/草场建设。

二、发展海藻养殖

目前海南岛增养殖面积较大的藻类约有2属,主要有:麒麟菜和江篱等。自然生长面积较大的藻类为马尾藻。麒麟菜养殖生产在我省已有20多年的历史,自1985年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从菲律宾引种在海南岛陵水县黎安港试验成功,文昌、琼海、昌江、陵水等相续进行推广,2000年达顶峰,全省养殖面积近3万亩,年产值近亿元。2021年全省养殖面积1135亩,目前昌江海尾海域附近养殖麒麟菜,琼海市曾进行江篱养殖试验成功,全岛江篱养殖面积945亩,占整个海水藻类养殖面积的45.4%。马尾藻在我省沿海广泛分布,自然产量很大,在生长的盛期,整个海域形成黄棕色的一片,其中尤以文昌、琼海、三亚、莺歌海、新英港和临高的资源量最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科学编制碳汇渔业发展规划,在我省现有农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海洋碳汇渔业发展规划,并将海藻养殖等绿色低碳经济活动发展规划纳入其中。探索建设碳汇渔业示范区,鼓励并引导渔民大力发展碳汇渔业。筹划推进大型生态养殖基地建设,以“澄迈+临高+儋州+昌江”为主要区域辐射我省西部沿海地区,以“琼海+文昌+万宁+陵水”为主要区域辐射我省东部沿海地区,以海口演丰曲口+西秀镇南港为主要辐射区域,着力打造一批海上碳汇基地。

衷心感谢你们对热带海藻/草场建设的关心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渔监处,邓韶勇;

联系电话:0898—65355209;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省林业局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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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对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人民团体第0557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联(总商会):

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人民团体提案《关于加强热带海藻/草场建设的建议》(第0557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海南热带海草床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促进海洋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海草床、红树林、珊瑚礁为3大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为长期保护重要的热带海草床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野生动植物及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我省2007年5月30日批准建立新村港和黎安港海草特别保护区。根据批复,海草特别保护区总面积为23.2km2,其中新村港面积13.10km2,黎安港面积10.10km2,通过建设海洋特别保护区,依靠科学技术和法律保障,使保护区内海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解决突出矛盾和冲突。2020年3月,省林业局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印发《海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琼林〔2020〕78号),正式启动全省自然保护地的摸底调查工作。调查发现海南新村港和黎安港海草特别保护区范围内有村庄20.3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5.83公顷,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83.59公顷。根据《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71号)、《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有关空间矛盾冲突处理规则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关于反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审核意见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6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按照科学评估,合理调整,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做好衔接的原则,指导陵水县尽快解决海草特别保护区内存在的矛盾冲突,督促陵水县科学编制海草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

三、确定保护级别和类型,优化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海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要求,结合海南省和陵水县的实际,统筹协调,指导陵水县做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海南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整合海草特别保护区新村港片区后,调整为海南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海草特别保护区黎安港片区调整为海南陵水黎安港省级海洋公园,调整后总面积965.81公顷,面积减少1348.92公顷。

四、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在保护的前提下,按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特别保护区功能分区和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等要求,指导陵水县在自然保护地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依法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各产权主体共建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

五、借鉴保护地建设先进经验,加强科技支撑。充分调动中科院南海所、海南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科研院所积极性,对海草床繁育、栽培和海洋牧场建设等关键领域和技术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促进成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建设经验,探索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活动认证机制。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监测站点和卫星遥感的作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

再次感谢对海南热带海草床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电话:海南省林业局,严海,6563373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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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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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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