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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海口市出租汽车管理亟待改进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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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5]7号B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三次会议
    第0277号提案的答复
    左传生委员:
    《关于海口市出租汽车管理亟待改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问题。一直以来,市政府都非常重视我市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努力为出租车经营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运市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市出租汽车的价格已不能适应广大群众和客运市场的需求,尤其是起步价与其他城市相比偏高,制约了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交通部门就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提出了出租车起步价调整方案。市物价部门就调价方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将结果报市政府,现待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由交通部门组织实施。
    二、关于出租汽车的收费问题。市政府的部门其一切费用均由市财政开支。交通行业管理方面的任何政策出台,包括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与职能部门都没有直接的关系。最早期,出租汽车是通过无偿审批进入市场;接着是按每辆1.6万元的有偿费用进行更新,这些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前两年出租汽车的投入是采用拍卖竞买的方式,市场运作,价高者得,所收取的费用属财政收入,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至于出租车公司对车主所收的管理费用是归公司,属于公司经营管理问题。
    三、关于成立出租车协会问题。目前我市已有出租车协会。该协会是由市出租车行业于1994年发起组建的,是具有独立法人代表的社会团体。职责主要是贯彻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管理法规和政策,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凝聚行业力量,促进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我局已着手对原有出租车协会的改组工作,以利于增强凝聚力,增强活动能力,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
    此复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