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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清理和禁止海口未经审批乱建房屋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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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5]32号B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三次会议
    第0268号提案的答复
   
    房方委员:
    《关于清理和禁止海口未经审批乱建房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我市已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实行专项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围绕在城市管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加大对违章违法建筑的整治,给社会创建优美、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建设完善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城市管理法规深入人心,增强市民的文明程度和法律意识。有力三个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我市根据整治工作需要成立了四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类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相应设立整治领导小组。我市现有违法建筑较多,今年整治工作的重点就是拆除这些违法建筑,计划拆除约703㎡,刹住城乡结合部经济社群体乱分滥占土地违法占地建设;在主要道路上不能出现违章搭建的各类机构建筑物;加强对占道经营和小街小巷脏乱差的整治;目前这些工作,各责任单位都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
    此复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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