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
案 由: | 关于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海口)”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谢群峰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委宣传部 | 2021-04-29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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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解决或基本解决
详见附件 |
省商务厅 | 2021-04-20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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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海南省商务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52号提案的答复(B)
谢群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海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在海口市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海口)”和“由省委宣传部、省旅文厅和省商务厅共同向国家有关部门(中宣部、文旅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申报该基地的立项及授牌批准,并对此项目进行全程的行业指导”两方面建议对我省的文化贸易发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021年3月12日,商务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06号)。我厅收到通知后,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旅文厅迅速跟进,通知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海口观澜湖旅游园等具备文化贸易产业基础的园区准备申报材料。2021年3月18日,我厅分管厅领导带队赴商务部,就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申报事宜与商务部服务贸易司领导沟通,争取得到商务部的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旅文厅对园区的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申报材料加强指导,共同做好申报工作。我省产业基础薄弱,文化贸易体量与内地城市相比不在同一数量级,因此申报难度很大。我厅在申报材料提交后,还将赴商务部,从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政治大局角度深入沟通,争取我省获得至少一个出口基地认定。在基地建设方案编制过程中,我厅将把您提出的“基地发挥四个平台作用”的建议转给相关单位,融入建设方案,使基地发挥好“国际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国际文化展示平台、国际文化人才交流培训平台、国际文化贸易政策试验平台”的作用。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65313162。
海南省商务厅
2021年4月20日 |
省委宣传部 | 2021-04-29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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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解决或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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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2021-07-08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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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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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 2021-04-20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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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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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 | 2021-07-26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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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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