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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促进海口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几点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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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5]12号A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关于促进海口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谢谢贵委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科教兴国,教育为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1996年实现了“两基”达标;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一大批中小学校已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布局结构合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特别是在加强薄弱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通过“以强带弱”的方式,发展了龙华小学、龙峰小学、英才小学等,还通过“以强并弱”的方式,改造了沿江中学、丰南中学、新海学校和旅职校等,使一批学校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但诚如提案中所指出的,目前,我市基础教育确实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学位紧张和班额过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二是教育投入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校际之间发展不够平衡,薄弱学校建设亟待加强;三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
    为着力解决我市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已着手抓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二、我市作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国家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全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必须通过认真抓好“三区”工作,大幅度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三、加大“两基”工作力度,以组织实施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工作为重点,继续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同时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高质量、高水平达标。四、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学领域改革,促进基础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五、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关于“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的建议。我市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形成满足教育发展需求、稳定和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确保“三个增长”。按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确保农村费改税后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中不低于50%用于教育,并保证教育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之前的水平,且逐年有所增加,确保5年内,每年增加1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02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及《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补充意见》,大力进行布局调整,改善我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市共撤并了67所学校,改造了5万多平方米的农村学校危房。2004年,我市召开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投资2975.4万元,完成26个布局调整项目,撤并调整38所农村初小和教学点。2004年我市预算内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投入资金1825.37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项目共106个,改造危房总面积为26898平方米。我市还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力度,启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已在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建了14个计算机网络教室,在农村完全小学建了124个卫星接收站,每个接收站安装2套卫星接收系统,可接收中央电视台4个频道“空中课堂”等多套教育教学节目,同时每个教学点还配套100多节获国家优质课奖的录像以及中央电教馆的有关小学自然的素材,大大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2005年,我市在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计划安排资金1796.85万元,继续加强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并通过多种途径,力争用2年时间,使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使这部分学校的办学水平接近或达到市一级学校的标准。
    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与流动的优化机制”的建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以后,城区面积扩大了十倍,学校由原先的100多所增加到了现在的600多所(含教学点),其中大部分是农村学校。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师资水平之间存在差距。要加快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就必须着重加强师资队伍,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与流动的优化机制。我市着重从五个方面抓好此项工作:一是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核准农村学校的教师编制,并严格按照教师的准入制度要求,调整教师结构,配足配齐各科教师。二是加强农村教师的培训。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经费投入,要坚持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程”,构建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小学、初中专任教师要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学历,新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要有80%以上分别达到专科和本科学历。三是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帮带,通过对口帮扶,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确定市一中等75所城区学校与城西中学等75所农村学校进行对口帮扶;城区学校选派一批3年以上教龄的优秀教师到对口的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农村学校选派思想进步、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教师到对口的城区学校跟班学习。全市挑选800名国家和省市级骨干教师,采取以一带一或以一带二方式,带徒培养1000名农村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师德过硬、专业良好、有研究潜质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使他们成为提高当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坚力量。四是加强农村教科研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教科研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校本研训,加强对国家级课题“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实验指导。做好国家、省、市三级实验课题的管理工作,完成课题的结题报告和应用推广,切实提高农村学校教科研整体水平。五是逐步改革农村学校人事制度。通过改革农村学校人事制度,落实国务院有关中小学教师管理和校长聘任权限的规定,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设置学校机构和岗位,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分流不胜任教学的人员。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考核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从2005年起,我市城区学校评聘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须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任)教的经历。在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竞争上岗,优教优酬,淘汰分流。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严格掌握校长的任职条件,优化农村中小学校长队伍。建立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制和职级制,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等相关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及严格审批公办学校改制”的建议。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已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招生按当年的招生计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班额人数录取新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非义务教育阶段允许招收少量的择校生,但必须实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规定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市在公办学校改制的问题上十分谨慎,近十年来,均没有将公办学校改制转变成为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学校。去年,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我市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按“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经营、独立教学管理)的模式 ,利用政府贴息贷款,新建了海南侨中初中部和海口滨海九小这2所学校。学校收费严格遵守创新优质教育成本个人分担制度,按照“保存量不变、增加量开放”和“谁受益、谁付费”和市场公平原则,原有公办性质的学位保持按公办标准收费,增容扩招的学位根据教育成本核算,经省物价部门批准收费,以确保学校按时偿还贷款本金,不增加全市教育经费的负担。学校偿还贷款后,收取的教育费上缴70%,统筹用于全市薄弱学校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
    关于“扶持民办学校”的建议。我市原来教育基础较薄弱,公办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学位紧缺,尽管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教育需求矛盾仍十分突出。随着建省办大特区,海口成为大特区的省会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学龄人数成倍增长,更加剧了我市教育需求的矛盾。市委、市政府政府针对我市基础教育的实际,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政府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在立项、征地、基建、招生、收费、教师编制制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民办教育创造条件,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许多有实力的企业和一批有识之士,纷纷到海口办学,并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办学模式。
    目前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有99所(全市现有中小学校502所,学生290837人),占全市中小学校的19.7%;在校学生共62595人,占全市在校学生的21.5%。我市的民办教育大大缓解了海口市公办学校学位严重不足的矛盾,成为了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同时还涌现出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海口景山学校、海口双岛学园、昌茂花园学校、海口寰岛实验小学等一批优质民办学校。这些学校的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设施先进、师资力量强,教育教学质量较高,为社会提供了新的优质教育资源。今后,我市将继续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引导,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使我市民办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此复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