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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正确认识与防范地震海啸的措施与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地震局
200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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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震局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农工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党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正确认识与防范地震海啸的措施与建议”的提案,我局党组非常重视,牟光迅局长立即召开会议,就提案内容进行研究部署,现就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2004年12月26日印尼发生强烈地震并引发巨大海啸灾难后,我局根据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专家结合海南实际研讨预防和减轻地震海啸的措施,并完成《南海大震监测系统及海啸预警实验研究项目建议书》。3月2日,中国地震局科技委在海口召开了“南海地震海啸监测预警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通过了我局提交《建议书》的论证与评审。
    二、印尼海啸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纷纷向我局咨询。为稳定社会消除部分群众的恐慌心理,我局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地震及海啸科普知识,另一方面耐心解答各界询问,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12月27日至今年2月中旬,完成3期电视专访,在有关报刊刊登8期报道,第三,跟踪判定印尼地震对我省岛陆地震活动趋势的影响,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有关信息供领导决策。
    三、制定宣传方案,开展长效宣传。我局已将地震和海啸科普列入防震减灾宣传方案。一是坚持宣传活动的经常性,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其次,认真做好“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纪念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2·4”普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期的宣传活动。第三,采取上街头、入社区、进校园、到市县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使宣传工作更加深入。同时,制作海啸知识宣传展板、光盘,编印《防震减灾》刊物和《防震减灾信息》,印刷宣传资料、手册、标语,并充分利用现有科普基地进行宣传教育。
    四、加强南海地震与海啸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印尼地震和海啸发生后,已编制完成南海地震及海啸监测预警技术系统建设项目书,尽快建立南海地震监测与海啸预警系统,努力扩大监测、预警时间和范围,在南海拟建25个地震台站,基本涵盖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啸预警中心,通过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系统实现汇集、处理和管理,进行海啸危险性分析、海啸信息公布与海啸预警。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关于加强海岸带保护及海岸带建筑工程的管理方面。1998年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2002年国务院颁布《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需达到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多年来,地震部门和建设部门努力推进抗震设防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加强管理,不管是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还是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开展工程性抗震设防措施,明确抗震设防要求,按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全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显著提高。
    关于保护海岸和沿海自然环境风貌以及预防海啸灾害的方面。200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对于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已有规定,但对预防海啸灾害的方面尚是空白,建议海洋部门提请人大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立法,规范海岸建设工程,以防御和减轻海啸灾害。
    六、1998年我局曾建议成立海南省灾害防御协会,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协会成立工作未能实现,鉴于防灾减灾及社会公众的需要,我局正在起草成立灾害防御协会建议,拟请有关部门批准,将各个部门的减灾资源有机地统一起来,起到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和发展的作用,提升我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为省政府在防灾减灾、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方面提供咨询。
    七、建议由省政府牵头会同发展、建设、海洋、地震等有关部门,加强沿海设施的检查力度,规范沿海开发建设行为,严肃查处滥开发滥建设,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海岸建设,提高抗击海啸破坏的能力。
   
   
    海南省地震局
    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