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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财政执行情况的督察,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落实的建议 潘骏 柯向渔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5-2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审计厅
200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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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财政执行情况的督察,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落实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众关注就是审计关心”的民本审计观,今年上半年我厅组织实施了对省直属(含农垦系统)及时22个市、县(区)208所中小学2004年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了教育经费拨付、教育负债、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等3个方面的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市县学校存在乱收费,挤占、挪用教育专项经费资金等问题达6668万元。我厅已将审计调查情况上报省政府, 省领导对审计调查结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厅已责成相关单位部门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成果初见成效。一是制定规定,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教育厅、发改厅、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违反教育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琼办发[2005]16号),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二是调低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2005年8月底,根据审计调查发现的情况及问题,发改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文,适当调整我省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比2002年标准平均降幅达30%。如海南中学由40,800元/生降为30,000元/生;国兴中学、海师附中由30,000元/生降为21,000元/生;海南华侨中学由27,000元/生降为21,000元/生等。三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如定安县第一小学乱收费12万元,已于2005年3月全部退还,并对时任该校校长给予免职处分。四是挤占挪用的教育资金已逐步归还资金原渠道。如澄迈县财政局及福山等5个镇政府挤占挪用教育资金532万元,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五是乱收费项目已被取消。如万宁市、保亭县已取消各个学校擅自收取的晚修费、补课费等乱收费项目;六是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如临高县教育局针对该县博厚中学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责成该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造册登记,及时结算。其中75%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已归还资金原渠道。近期我厅将进行审计结果公开。
    2005年下半年我厅将继续对全省高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推进“科教兴国”政策的实施。
    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推进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