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提案第0114号的答复
海南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南山寺免征税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寺院销售香烛、法物等宗教用品暂不征增值税。南山寺在销售宗教用品的同时也销售服装、相机等非宗教用品,应将宗教用品和非宗教用品销售额分别核算,并就非宗教用品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局已将此意见告知三亚市国税局执行。
此复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处
联 系 人:李辉
联系电话:66270195
抄送:海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三亚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