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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恢复海南大学生均综合定额经费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1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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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5〕39号 B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327号的答复函
   
    符华儿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关于恢复海南大学生均综合定额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海南大学及所有省级财政供养的学校的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是省财政厅每年根据财政收入的状况、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生均培养成本以及学校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而核定的。
    二、虽然生均综合定额标准逐年下降,但海南大学的财政拨款数还是逐年增长的。例如:2003年海南大学的财政拨款数为4278.1万元,2004年海南大学的财政拨款数为4631.8万元,2004年的财政拨款数比2003年的财政拨款数增加了353.7万元,增长了8.2%。
    三、我省底子薄、基础差,财力有限,且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因此我省高校教育的投入很难与发达地区相比。
    四、海大等各高校扩招速度远远大于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因此,尽管海大等高校的财政拨款数逐年增长,但生均综合定额数标准却逐年下降。
    对于海南大学为争取进入“211”工程学校和今年11月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所面临的困难,我们比较理解,我厅已向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打报告,努力为海南大学争取迎评促建专项经费1500万元。
    感谢您及附议的委员们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符永笃,联系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政协提案 答复 函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