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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政府要强化对旅游资源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1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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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旅函〔2005〕62号
    B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314号提案的答复
   
    冯川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要强化对旅游资源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认为强化旅游资源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我省拥有丰富旅游资源,但是由旅游资源形成的高档次的旅游产品却不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旅游资源的管理不到位,缺乏规划、缺乏合力。旅游项目的开发涉及到旅游、建设、发改、国土环境、文体、林业、海洋、民宗、水利、交通等部门,同时旅游资源既有省管的,也有市县管的或者农垦管的。所以,迫切需要一部全省的专业的权威的旅游发展规划来统筹指导全省的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
    二、加大对《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执行力度。2001年,在国家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下,我省着手编制全省的旅游发展规划。目前,该规划已通过国家旅游局主持的专家评审,省政府和省人大原则通过。该规划在对全省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盘点和对旅游市场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省旅游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旅游产品开发、市场促销、旅游项目开发时序、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和规划。下一步的重点就在于保障旅游总体规划在全省的贯彻实施和执行。
    三、努力打造海南的旅游精品。海南旅游经过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全国的旅游市场中也占有相当的地位,这和广大旅游从业者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但是,也存在一些旅游项目重复建设、项目雷同、规模小、档次不高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一些景点景区、酒店、旅游房地产项目对市场调研和规划论证不够,就在开发商和一些市县政府的支持下盲目上马,造成对海南宝贵旅游资源的破坏和浪费。我局正准备以旅游规划为抓手,对全省旅游项目进行整顿和提高,并努力打造多个世界级和国家级的旅游精品项目。
    四、拟采取的相关措施。一是全省旅游开发项目都需进行必要的规划论证。所有旅游项目上马前需由各专业专家组成的论证委员会进行规划论证,作为政府最后的决策依据。二是实行重大旅游项目开发法人责任制。全省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必须明确项目开发的责任人,明确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开发效果与规划相符的责任,签订责任状。对没有规划的开发或违反规划的开发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省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旅游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监控工作。旅游项目动工后,旅游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服务、指导、监控项目的责任,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一些拒不改正的项目要报省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理。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 系 人:海南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潘泳
    联系电话:6679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