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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坚持开放 加强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人才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陈福和
承办单位及答复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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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列出计划两三年可解决

琼卫提案字202141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七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第0135号提案的答复(复文类别:B)

 

陈福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开放 加强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人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1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人才制度集成创新,坚持公共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双轮”驱动,完善公共卫生人才激励机制等措施政策,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匹配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一、推进公共卫生人才制度集成创新

2020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卫生体系的若干意见》(琼发〔2020〕13号),对标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提出一系列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硬招实招,对全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体系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完善补强。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总量控制、分级核定、统筹使用的办法进行配备,原则上按照我省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二是放宽公共卫生人才招聘条件,允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且具有公共卫生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三是支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四是支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全省公共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公共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五是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支持海南医学院办好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公共卫生业务培训,提高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能力。通过一系列改革,致力于突破长期制约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坚持公共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双轮”驱动

一是在公共卫生人才引进方面。先后出台了《海南省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工作方案》《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方案》《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向公共卫生人才倾斜,在招聘总量内,对于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引进数量不设上限。2020年通过“好院长”“好医生”平台,从省外招聘到8名高级公共卫生人才,其中省疾控6名,市县2名。积极指导疾控机构完善相关考核招聘政策,2021年1-5月,通过公开招聘,全省共引进公共卫生人才45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3名、本科36名、大专5名。力争通过多种渠道,2022年底前引进100名公共卫生人才同时,我们也提交您的建议给专家参考,研究探索如何建立健全全省引才数据库,为公共卫生人才引进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在公共卫生才培养方面。202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实施公共卫生医师培养、预防医学人才培养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培养临床医师转岗培养、“南海系列”育才培养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浙琼、津琼人才战略帮扶、海南省一线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培养以及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等,不仅培养了大批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还提升了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岗位胜任力。此外,今年5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完善海南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服务政策的补充通知》(琼卫人〔2021〕16号),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下基层服务,鼓励县级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医防结合。

三、完善公共卫生人才激励机制

一是提高公共卫生机构高级岗位比例。2021年2月,我委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省卫生、药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20号),对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次对疾控机构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进行了细化,省属、地市属和县属疾控机构均有不同比例提升,其中省级疾控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由不超30%提高至40%,地市级疾控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由不超过20%提升至35%,县级疾控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由不超过15%提升至30%,有力地突破了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限制。

二是支持疾控机构探索开展“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模式让疾控机构适当参与市场竞争,保持活力,同时弥补财政供养的不足,逐步建立与公立医院水平相当的薪酬制度。当前省疾控中心出台《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研奖励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办法》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科研奖励绩效分配岗位设置等工作机制,较好地调动人员积极性

三是下放公共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目前我委正积极指导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2年底前建立全省公共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推进职称评定改革。

四、推动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海南设立分中心

经我委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次沟通,争取到大力支持,同意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分中心落户海南,该分中心中疾控我委共建共管单位,由中疾控提供20个事业编制(落户北京,由中疾控委派至海南省工作)我省配套提供30个事业编制。目前,我委正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以尽快设立分中心实体运作机构通过这一举措,将极大提升我省公共卫生人才的整体水平。

虽然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由于受历史因素、体制因素、社会因素、岗位因素等影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能力不强、结构不合理、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客观上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委将协同省委人才局、省教育厅加强公共卫生人才调研,继续完善公共卫生人才政策。在优化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方面,把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纳入全省人才发展规划重要内容,发掘融合公共卫生人才,探索以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教育模式与“5+3”一体化教育模式相融合的方式,开展预防医学人才培训。加强医学院校与疾控机构、传染病医院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立 1-2个国家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依托海南医学院与三亚海棠湾国际医学港建立国际公共卫生学院。将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培训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训计划,开展“全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并深入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的有效衔接。在公共卫生人才引进方面,科学合理统筹规划疾控机构人才引进的政策,赋予疾控机构人事自主权,允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且具有公共卫生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除海口、三亚外,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具有本科学历以上且具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或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大引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卫生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鼓励取得境外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相关卫生组织资质的疾控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技能认定后为我省企业和居民提供疾控和其他公共卫生专业服务。在提升公共卫生人才待遇方面,让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赋予疾控中心在行政事务决策上的话语权,在专业事务领域的决定权。同时,政策适度松绑,允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后,面向社会提供有偿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保障模式,逐步建立与公立医院水平相当的薪酬制度。此外,结合我省疾控系统实际,适当加大对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科研经费、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推动建设国家、省重点公共卫生专科。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61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陈立志

    联系电话:65332511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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